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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 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学位论文是专业学位教育培养过程中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综合训练。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做好毕业论文工作,达到综合训练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
学位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方法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应从以下几方面培养学生的能力:
1.调查研究、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专业常用管理方法及相关实验数据的获取及分析处理能力。 4.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 5.撰写各类研究报告的能力。
6.语言表达、思辩能力,阐述观点准确、清楚回答问题的能力。 二、要求
1.独立完成规定的论文写作任务。
2.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位论文。 三、导师的职责
1.审核开题报告,参加选题报告会,指导学生开题。 2.指导学生正确撰写学位论文。
3.积极与学生进行沟通,对论文写作进行督促与指导,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4.学生完成论文写作后,进行论文审查,并通知教务办公室是否同意该生申请答辩。 5.查重、预审专家评审后,将查重结果和评审意见反馈给学生,同时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前准备。
6.学生答辩前,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质量写出指导教师评语。 7.学生答辩后,指导并监督学生按照答辩意见做最后的论文修改,然后在学生论文上签字确认。
注:学位论文写作期间,如导师因特殊原因不能再指导学生者,需事先向学生布置好
任务,同时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四、学位论文要求 1、论文选题
MBA学位论文应直接面向工商管理理论与实践,必须与工商企业的管理相结合,强调实地实际解决问题。选题应有一定的深度、现实意义和可行性,论文重点在于体现出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论文形式
论文形式可采用下列之一: (1)专题研究 (2)调查研究报告 (3)企业诊断报告 (4)案例分析报告 (5)创业方案 3、论文要求
(1)参加学位论文选题的条件:学费缴清,成绩合格并学分修满者方可进入论文选题阶段。
(2)MBA学位论文撰写时间应不少于半年,字数在两万字以上。
(3)论文选题要在学员自己调查研究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国改革与建设、工商企业管理的实践需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
(4)论文格式、开题报告、参考选题方向、时间进度安排可在MBA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4、论文考察重点
(1)选题:主要考察其前瞻性、实用性、新颖性和重要性。
(2)理论与方法:主要考察其理论应用有一定深度、有独立见解、正确运用研究方法。
(3)应用价值:主要考察其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操作性。
(4)综合能力:主要考察其综合运用知识,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写作表达能力:论文的逻辑结构性、文字表达、引注、参考文献的规范性。 五、学位论文工作过程管理 1、选题与开题报告
选题与开题报告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内完成,最迟在第四学期初组织开题报告答辩会。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选题来源和论文形式;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意义;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实施方案及其可行性;课题的创新性;论文进度安排;参考文献等。开题报告应组织3-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评审,给出审查意见。学员结合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若选题未通过者须在3个月内重新提交开题报告。
2、论文撰写
开题之后,学员应按照学位论文进度安排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论文撰写工作。对论文工作进度明显落后,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者,提出警告和加快进度的建议,并有权建议终止论文工作,取消学籍。
3、答辩申请
在正式答辩前一个月,由学员向导师提出答辩申请,同时提交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论文后,决定是否同意其答辩,并报MBA教育中心教务办公室,填写答辩申请表。
4、答辩资格审核
教务办公室汇总答辩学员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并审核申请答辩学员的学分、学费等。通过审核者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5、学位论文查重
答辩前,教务员将学位论文提交研究生学院参加论文查重,具体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6、学位论文预审
答辩前,对通过论文查重的论文进行预审。每篇学位论文请该研究方向的专家匿名预审,通过预审后取得答辩资格。根据预审结果,分别做如下处理:
(1)预审专家一致认为通过者,可直接参加答辩;
(2)预审意见是稍加修改后答辩,则申请人须根据预审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后,方可参加答辩;
(3)有一位预审专家的预审意见是未到达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不能答辩的,则需增加一位专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可参加答辩,复审仍为否定意见的,此次申请无效。
(4)两位预审专家预审结论是未到达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不能答辩的,则此次申请无效。
7、组建答辩委员会
答辩前在研究生学院统一部署下,组建答辩委员会,确定答辩时间、委员会主席、委员及秘书。
答辩委员会组成原则及要求:
(1)答辩委员会人数6人。其中设主席1人,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设委员4人,由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设秘书1人。
(2)实行导师回避制度,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学生不能参加该组答辩。 8、答辩
答辩前一周,由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将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员名单通知导师和学员。
同时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为每位学员制定两名论文评阅人(至少一位是答辩委员会委员),组织论文评阅工作。
教务办公室将论文发给各答辩委员会秘书,由秘书分发给各位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答辩委员会对论文水平和价值作出审核,写出评语,答辩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答辩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交教务办公室报送研究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是否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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