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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商学院 本科生学年论文
论文题目__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问题的探讨______ 姓 名___廖倩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名称___会计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级___2012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11位]__2012069405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__田劲松副教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绩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4月1
日
2015 1
摘要
20 世纪90 年代初,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我国证券市场得到了巨大的发展。然而与此同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舞弊行为却愈演越烈。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在当今全球证券市场上仍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因此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做系统分析具有重大意义。首先,本文对财务报告舞弊概念进行了概述,总结了财务报告舞弊的手段;其次,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现状以及产生的危害进行了分析,说明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的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从财务报告舞弊的基本概念出发,从基本要素和决定性因素两方面指出了财务舞弊的成因;最后,根据财务报告舞弊产生的原因提出完善公司内部结构治理、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构、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等治理对策。
关键词:财务报告舞弊 舞弊现状 成因 治理对策
一、财务报告舞弊理论概述
(一) 财务报告舞弊的概念
舞弊是一种故意掩盖事实真相的行为.AICPA(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1977年对财务报告舞弊的定义为:公司或企业故意错报和遗漏重大事项在财务报告中的披露,即进行欺诈性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舞弊可能涉及以下几种行为:1.篡改、伪造、或变更编制财务报告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支持性凭证;2.有意伪报或遗漏事项,交易或其他主要信息:3.在处理金额、分类、表达或披露等方面有意错用会计原则。
我国2001年7月发布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中对“舞弊”的定义是指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它主要包括:1.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2.侵占资产;3.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4.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5.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
总的来说,国内外对财务报告舞弊的定义虽然有很多种,但是内涵基本上是相同的:即舞弊的主体为公司或企业,不遵循财务会计报告标准,无意识或有意识地利用各种手段,歪曲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做出不实陈述的财务会计报告,从而误导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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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告舞弊的手段
1.资产舞弊
(1)现金舞弊,现金舞弊在现实中是最容易被忽略,但也最为常见。年度财务舞弊的最大特点之一是现金舞弊的泛滥成灾,其中有一半以上甚至是绝大多数都是现金舞弊。(2)存货舞弊,存货是资产负债表的重要项目,在大多数情况下,存货是流动资产的最大组成部分,具有种类多、价值差异大、成本计算复杂、存放分散的特点。企业正是利用存货这些特点为审计带来的不便进行舞弊。(3) 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固定资产上的舞弊, 主要表现在滥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会计准则采取的这种会计处理的灵活性,为上市公司调节盈利提供了机会。
2.负债舞弊
(1)少计应付账款, 隐瞒负债在实际工作中, 企业往往利用人账时间做文章,例如材料已入库,有材料入库凭证,但是购货发票尚未收到,这种情况下应确认负债的存在增加应付账款,而舞弊企业则有意漏计;再如推迟应付账款的人账时间,将本期应计人的应付账款拖延到下期。(2) 虚列应付账款, 调节成本费用企业设置虚假费用项目,虚列应付账款,如企业实际已用存款付清了一笔装修费,但是在会计处理上虚增了管理费用, 虚增部分则计入应付账款下,从而挤占了利润,调节了利润。
3.收入舞弊
(1)虚构交易事实,通过构造各种实质上是虚假的业务来实现报表粉饰,所谓“真实地反映虚假的经济业务”。(2)截期舞弊,截期舞弊是指利用时间性差异来实现舞弊,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提前确认收益,另一种是延迟记录费用或负债。(3)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包括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购销、受托经营、资金往来、费用分担等。关联方交易并不一定导致会计报表粉饰, 如果关联方交易确实以公允价格定价,就不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公允性。但是, 在一个并不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公允价值又是何其难求也, 为此, 关联交易中的公允价值, 就成了某些上市公司操纵盈余、粉饰报表的工具。?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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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现状
20 世纪90 年代初,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我国证券市场得到了巨大的发展。然而与此同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舞弊行为却愈演越烈。自2001年起至今,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共313起,平均每年35起;市场禁入决定自2006年起共73起,平均每年18起。国内外大型上市公司的会计舞弊和欺诈丑闻成出不穷,使得人们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客观独立性产生了质疑,严重破坏了企业的诚信和社会道德。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频频曝光的财务舞弊事件,例如顾雏军的顺德格林柯尔公司,银河公司伙同华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造假,秦丰农业通过会计事务所为自己造假账目等,这些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利用各种手段对其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进行人为包装,来隐瞒财务风险,为社会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进而误导投资者的正确判断,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刑事追责往往缺位,刑事追责效率反而不如十年前的东方电子和银广夏案。只有将处罚提高到公司高管无法接受的程度,才能有效抑制住违法事件的再次发生因连续两年虚增利润,康芝药业在2014年7月收到海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对董事长洪江游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虽然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现象早已引起社会立法机关、政府、投资者、社会公众以及国内外财务人士的关注,但根据近年来的财务舞弊现状来看,情况似乎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根据证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对利润表舞弊和重大信息舞弊总共占到整个上市公司数量的87%,其中利润表舞弊频数为85,权重为31.72%,而其中虚增收入占整个利润表舞弊手段的32.94%,其次是虚减费用和虚增投资收益,分别占总数的16.47%和15.29%;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重大信息舞弊手段频数为152,权重为56.71%,披露虚假的财务信息或隐瞒重大的财务信息始终是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手段。而其中隐瞒对外担保信息占重要信息舞弊手段的28.29%,其次是隐瞒关联方资金往来和虚假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所占比重分别为13.82%和10.53%。 新会计准则实行后,单从被处罚公司的数量上看,国内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现象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越演越烈,自2009年起至今,证监会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33起,市场禁入10起,罚款金额共计3 954万元。虽然新旧会计准则基本实现了平稳过渡,会计信息质量整体上得到提升。但相当数量的上市企业仍存在主观调节利润的现象以及虚构经济等性质严重的会计欺诈行为,比如(1)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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