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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09年《初级经济法基础》主观题精选试卷(含答案) 一、简答题() 1、
2004年简答题(本类题共2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某公司是由甲、乙、丙、丁、戊5名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东会决定由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乙担任公司经理。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执行董事甲与经理乙对公司经营方式产生分歧,致使公司管理陷入混乱状态,经营状况不佳。乙提出辞去公司经理职务,并拟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庚。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乙辞去公司经理职务,由执行董事甲兼任公司经理; (2)同意乙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庚;
(3)为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谁?
(3)该公司由执行董事甲兼任公司经理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该公司股东会作出同意乙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庚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5)该公司是否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2.A厂为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管理的国有工业企业。2003年3月,A厂厂长即将退休。经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研究并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厂长,但A厂一些中层管理人员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厂长应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从熟悉本厂业务的职工中选举产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无权招聘厂长。
2003年4月,公开招聘的新厂长上任。新厂长上任后,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落实了生产经营责任制,企业经济效益有了明显好转。10月,A厂召开厂长办公会议,通过了职工工资调整方案和奖金分配方案,并责成会计科从当月起执行新方案。会议还决定,为了集中精力搞好市场开发,将2003年度职工代表大会推迟至2004年底召开,届时一并公布最近两年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事项。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企业、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能否招聘A厂长?简要说明理由。
(2)A厂厂长办公会能否决定职工工资调整方案和奖金分配方案?简要说明理由。 (3)A厂推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推迟公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标准答案: 1.答案: (1)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
(2)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执行董事甲。
(3)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4)符合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应该经过股东会的决议。
(5)该公司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2.答案:
(1)可以招聘A厂厂长。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可以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也可以由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招聘。 (2)不能决定职工工资调整方案和奖金分配方案。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国有工业企业职工工资调整方案和奖金分配方案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 (3)不符合法律规定
①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②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 解 析: 2、
2005年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4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为完美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董事会作出解聘用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与乙厂签订合同,委托乙厂生产一批机器设备。在交货日前,乙厂厂长听说甲公司财力状况恶化,银行已停止为甲公司生产机器设备。甲公司遂向乙厂进行交涉。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厂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乙厂中止履行合同应承担什么义务? (2)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昌合法的,乙厂在什么情况下可解除合同? (3)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是不合法的,乙厂应承担什么责任? 3.
A公司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于8月20日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B公司用于支付货款,但A公司在支票上款记载收款人名称,约定由B公司自行填写,B公司取得支票后,
在支票收款人处填写上B公司名称,并于8月26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于9月1日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A公司在付款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的有半规定,回答下列总是:
(1)公司签发的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支票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2)A公司签发的支票能否向付款银行支取现金?简要说明理由。 (3)付款银行能否拒绝向C公司付款?简要说明理由。
标准答案: 1.
1)不符合法律规定。(1分)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本案中,董事谢某以电话方式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委托方式不合法。(1分)。
2)符合法律规定。(1分) 3)符合法律规定的。(0.5分)
4)不符合法律规定。(1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职权应由股东大会行使。[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决议不应由董事会做出](0.5分) 2.
(1)乙厂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时[或;经营(财务)状况恶化,无力付款:或;无法履行合同;或:无力偿还贷款],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1分)
乙厂中止履行合同后应承担通知义务[或:通知甲公司;或:负有举证责任]. (1分) (2)(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是合法的,)当甲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
[或:合理期限内仍无力偿还;或:未改善财务状况] (1分)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时,乙厂可解除合同。 (1分)
(3)(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时不合法的,)乙厂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或:赔偿经济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1分) 3.
(1)支票有效。(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收款人名称并非支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支票的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或:未填写收款人名称的可以补填;或:可由收款人补记]
(2)不能支取现金。(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转帐支票只能由于转帐,不能用于支取现金。
(3)可以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期10日。本案中,C公司于9月1日向银行提示付款,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提示期限,故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解 析: 3、
2006年简答题(本类题共3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2005年3月,甲、乙、丙、丁设立一合伙企业。为提高企业运作效率,经全体合伙人商议决定,委托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乙、丙、丁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005年8月,乙与丙达成协议,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丙。随后通知甲、丁,但丁表示不同意。
2005年9月,该合伙企业与大地公司签一买卖合同,大地公司依约交付货物后,
合伙企业迟迟未交付货款。因联系上的便利,且认为合伙人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大地公司遂直接向丙要求以丙个人财产清偿货款。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由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丙之间转让财产份额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大地公司直接要求丙以其个人财产清偿货款的作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2005年4月10日,永兴商厦向万方服装厂订购一批服装。合同约定,永兴商厦4月20日前支付全部货款100万元,万方服装厂7月10日交货。双方未就合同转让事宜进行约定。永兴商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
5月10日,永兴商厦因忙于改制,将该合同转让给梅园商场,并通知了万方服装厂。
7月10日,梅园商场要求万方服装厂按期交货,万方服装厂予以拒绝,称合同是与永兴商厦签订的,永兴商厦将合同转让给梅园商场应经过万方服装厂同意,未经同意,该转让行为无效。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万方服装厂认为永兴商厦将合同转让给梅园商场应经过万方服装厂同意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永兴商厦将合同转让给梅园商场的行为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3、2006年1月18日,荣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昌公司)从龙腾公司购进—批货物,同时向龙腾公司开具一张商业承兑汇票,用于货款结算。
荣昌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时,将付款人填写为“荣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出票日期填写为“贰零零陆年壹月拾捌日”,收款人未填写。后经财务部小胡核对,发现付款人名称填写有误,小胡遂将“晶”字改为“昌”字,交予龙腾公司。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荣昌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未填写收款人名称是否影响该票据效力?简要说明理由。
(2)指出荣昌公司在汇票出票日期填写中的错误,并写出正确的填写格式。 (3)指出荣昌公司在更改付款人名称行为中的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标准答案: 【答案】
(1)(由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乙、丙之间转让财产份额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不以其他合伙人同意为条件,)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或:合伙人之间转让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不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3)(大地公司直接要求丙以其个人财产清偿货款的作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必须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才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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