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精讲班第30讲作业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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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分数: 2.00 分,你答题的情况为 错误 所以你的得分为 0 分
解 析:《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35、某 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湖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在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上,该化工厂的哪些抗辩
理由即使有证据支持也不能成立? 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B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湖中鱼类死亡 C该化工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
D原告的赔偿请求已经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
你的答案: 标准答案: a, b, c, d
本题分数: 2.00 分,你答题的情况为 错误 所以你的得分为 0 分
解 析:符合排污标准并不能构成免责,污染者必须证明自己的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污染者主观上无过错并不能免责,环境侵权的诉讼时效为3年。
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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