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江苏省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
4 申请验收条件
系统经过90天运行考核后若运行正常,各托管站应及时对有关技术资料、说明书、安装调试和运行考核原始数据及现场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并编写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系统申请验收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4.1 一般条件
4.1.1 仪器设备及零配件按合同清单核查无误,仪器设备机箱外壳表面无裂纹、变形、划痕、污浊毛刺等现象,无腐蚀、生锈、脱落及磨损现象,仪表箱体密封防护及防潮,当环境条件比较差时,必须具有防腐蚀功能。
4.1.2 系统电、气、配水管路布局合理、安全,且便于校准、维护及维修。
4.1.3 材料选择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性能、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所选工艺、设备、仪器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或约定要求。
4.1.4 运行、维护、维修等规程具有可操作性,固定资产按要求进行登记与标识。
4.2 功能指标
根据招标文件或合同要求,完成系统及仪器测试,测试结果符合要求。
4.3 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
包括各类设计、竣工图纸和完整的检测记录等。
4.4 建立水站运行管理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等 4.5 完成试运行期间的工作总结及最终验收技术报告
托管站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4.5.1 前言
4.5.2 水站概括(地理位置及经纬度,周边情况,站房建设情况及土建费用,站点代表性等) 4.5.3 系统配置、仪器型号、生产厂家说明等 4.5.4 仪器设备开箱检验情况
4.5.5 系统及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考核情况(技术性能指标考核、对比实验、现场记录、系统运行情况等)
4.5.6 问题与讨论(试运行期间出现问题、解决方法、还存在问题等) 4.5.7 水站日常管理 4.5.8 结果与建议
4.5.9 水站年运行费用估算(水电费、试剂消耗、通讯、交通等内容) 4.5.10 站房及仪器、设备照片
4.6 集成商提交验收材料
4.6.1 工程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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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工程建设技术总结(含系统设计方案,仪器设备配置及目前运行状况等)
4.6.3 仪器设备(含软件)相关文件(含说明书与维护手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4.6.4 完整的现场仪器设备数据通讯协议、传输协议、系统接口、系统集成软件的数据库结构等说明材料。
4.6.5 有关规程、制度(含系统运行维护操作规程,系统常见故障与维修操作规程,试剂配制和使用说明,事故应急处置规程,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系统等)。
5 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验收
5.1 交货验收
填报“表1自动监测仪器交接验收表”。
5.2 仪器验收标准及要求
序号 1 2 3 4 5 6 7 内容 仪器方法原理 仪器基本功能 准确度 精密度 检出限 标准曲线 对比实验 验收标准 见《技术要求》或采购文件 见《技术要求》或采购文件 ≤+/-10%(连续8次质控样测定) ≤+/-10%(连续8次质控样测定) 见《技术要求》或采购文件 相关系数r≥0.9990 见下表 备注 部分实际样品对比测试结果控制要求 项目 相对误差 项目 相对误差 项目 相对误差 电导率 10% 高锰酸盐指数 15% 总有机碳 15% pH 0.1单位 氨氮 15% 酚 15% DO 0.5mg/L 总磷 15% 浊度 根据HT/T98-2003暂不做 水温 0.2℃ 总氮 15% 6
部分仪器基本性能考核指标 仪器名称 pH 电导率 浊度 溶解氧 高锰酸盐 指数 氨氮 总磷 总氮 总有机碳
重复性误差 √ √ √ √ √ √ √ √ √ 重复性 漂移 √ 零点 漂移 √ √ √ √ √ √ √ √ 量程 漂移 √ √ √ √ √ √ √ √ 响应 时间 √ √ √ √ √ 备注说明 5.3 仪器基本性能测试方法
仪器基本性能测试方法参见国家有关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具体见“附表2 国家有关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一览表”。
5.4 仪器考核办法及内容
5.4.1 仪器基本性能测试方法及内容
5.4.1.1 仪器安装、通电、预热测试
由供应商按仪器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由供应商安装调试人员和托管站技术人员一起检查供电系统是否正常,仪器设备安装是否正确,并在检查无误的情况下进行通电试验和仪器设备预热,填报“表2 仪器安装、通电、预热情况记录表”。 5.4.1.2 仪器初始化测试
在通电试验和仪器设备预热无误的情况下,按说明书要求进行仪器设备初始化设置,填报“表3 仪器初始化设置记录表”。 5.4.1.3 仪器基本功能核查
填报“表4 仪器基本功能核查表”。 5.4.1.3 仪器的准确度、精密度
采用经国家认可的质量控制样品[或按规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选择测量范围中间浓度值或0.2C、0.8C(C为检测仪器量程),溶解氧进行饱和值检验,浊度、电导率不进行此项核查],在仪器校准后分别进行8次测定,根据测定结果计算仪器的准确度和精密度。 ? 准确度以相对误差(RE)表示,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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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c?100c?式中:x——质控样品8次测定平均值 c——真值(质控标样值)
? 精密度以相对标准偏差(RSD)表示,计算公式如下:
?1n(xi?x)2?n?1i?1RSD(%)?x根据测试结果,填报“表5 仪器准确度与精密度考核表”。 5.4.1.4 仪器的检测限
仪器的检测限采用实际获得的检测限,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k——常数,取k=3; b——校准曲线的斜率;
Sb——空白和配制的低浓度标准溶液(Xb)的标准偏差,按仪器3倍检测限浓度配制标准溶液,测定次数为8次。
??100DL?k?Sbb根据测试结果,填报表“6 仪器空白值和检出限的考核表”。 5.4.1.5 标准曲线检查
按仪器规定的测量范围均匀选择7个浓度的标准溶液(包括空白)按样品方式测试,并计算其相关系数,标准溶液配制后必须在实验室进行回滴以验证数值。根据测试结果,填报“表7 仪器标准曲线的测定”
5.4.1.6 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和响应时间检查
按照国家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进行,根据测试结果,填报“表8 仪器零点漂移考核表”、“表9 仪器量程漂移考核表”和“表10 仪器响应时间测试结果考核表”。 5.4.1.7 重复性或重复性误差检查
按照国家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进行,根据测试结果,填报“表11 仪器重复性或重复性误差测试结果考核表”。 5.4.1.8 可靠性指标
以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检查可靠性指标,该指标应满足国家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或标书的约定内容。填报“表12仪器故障记录表”。 5.4.1.9 其他指标
其它指标的验收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或仪器出厂技术指标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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