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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二、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三、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五、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公司的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六、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
第九章 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财务内部牵制制度,是为维护公司财产安全而进行的控制。为了便于会计人员分工协作完成会计工作的任务,要求处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工负责,并进行必要的稽核、检查,防止发生各种差错和舞弊,以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
1、明确会计人员职责,实行钱、账分管。分工明确,不相容岗位相对分离。
2、出纳员专职承办现金和银行业务。不得超越职责权限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
3、各类收款的发票、收据由专人负责办理印制、购买、登记、发放、注销手续。用后的存根交回注销,统一归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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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纳员负责保管空白支票及签发。签发支票后,经负责印章专管人员审核盖章。
5、会计人员配备实行回避制度。
6、主管会计或财务部经理不定期核对抽查现金日记账和库存现
金,每月核对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做出抽查、检察记录;定期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
第十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0.1 总则
为保证公司的会计档案保存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0.2 会计档案的概念及范围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2、会计档案的范围一般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实行电算化核算存贮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等会计资料也应视为公司的会计档案一并管理。
10.3 会计档案的装订
1、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按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其他资料进行分类。
(一)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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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银行存款账、现金日记账、固定资产清单簿及其他辅助账。
(三)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年度报表及报表说明、分析;中介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向上级主管、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报送的报表。
(四)其他资料包括: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支票登记本、财务部负责存档的合同(协议)、工资及人员费用资料、会计工作交接簿、会计档案借用登记簿等。
2、会计凭证一般每月装订一次。
(一)装订前将记账凭证按编号顺序排列,检查凭证有无缺号,附件是否齐全。
(二)摘除凭证上的金属物,将凭证及附件折叠成记账凭证的大小。
(三)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的印章加盖齐全。
(四)装订凭证厚度在2厘米左右,装订规格一致,保证装订牢固、美观。
(五)装订好的凭证在封面上注明年度、月份、本月册数、凭证起止号等信息。
3、会计账簿在会计年度结账后进行装订。
(一)会计年度结账后,将财务软件中的账簿按统一的格式打印出来。
(二)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账、明细账分别装订成册,总分类账和明细账按会计科目的编号顺序排列。
(三)装订好的账簿封面上注明年度、账簿名称。
(四)固定资产按编号顺序打印出清单,要求清单中列明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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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名称、使用部门、原值、累计折旧金额、净值、剩余使用年限等信息,单独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年度。
4、财务报告在年终决算及财务分析报告报出后进行装订。会计报表、公司内部财务报表分别装订。
(一)会计报表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按1-12月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二)公司内部财务报表装订顺序为:报表封面、报表编制说明(分析)、内部报表,按1-12月排列装订。
(三)年度预算及说明、年度决算及财务分析单独装订成册。 (四)中介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按出具报告的时间先后顺序编号归档。
(五)向上级主管、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报出的报表按报出的时间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六)其他会计资料按文书档案的要求进行归档、装订。 10.4 会计档案的保管
1、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设专人保管,编制档案目录,随档保存。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2、公司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遇特殊情况须携带出公司,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派员跟随不得少于二人,且其中有财务部人员。
3、公司的会计档案向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机构提供查阅、复制等情况时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做到“四防”:防火、防盗、防虫、防腐。
5、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性和定期性两种。年度决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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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分析、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销毁清册为永久性保管。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帐保管25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会计移交清册保管15年;其他各种会计资料保管5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自会计资料所属的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10.5 会计档案的销毁
1、将保管期满可以进行销毁的会计档案编制销毁清册,清册中列明会计档案的名称、所属年度,册数、应保管年限、已保管年限、销毁时间。
2、总经理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3、销毁会计档案时由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销毁之前,监销人按照销毁清册清点核对会计档案;销毁之后,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单,并将监销情况报总经理。
4、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会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相关协议、合同等)不得销毁,应抽出单独装订成册,保管至未了事宜清结后为止。单独建册的会计档案在档案保管清册和销毁清册上予以注明。
5、公司对采用电脑进行会计核算的磁性介质,磁盘、光盘等必须妥善保管。盘面上要写明存储内容、年度、单位名称等。,由财务部妥善保管,不得外借使用。
6、公司因撤销、解散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由投资方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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