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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屯镇中心小学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教师在实验课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包括实验的目的、要求、操作方法及顺序。准备好仪器、材料、药品等,不做无准备的实验。
二、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室内安静,认真听讲,按老师要求进行实验,不得随意乱动实验用品。
三、自然仪器、教具,统一保存,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其他教学人员,因工作需借用须请示教导主任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并注销。
四、实验后的废物,教师要指定地点,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乱扔。废水放净后,要擦干水盆及实验桌。
五、实验课后,教师要认真清理仪器,物归原处,关闭电源、水源,填写“实验记录单”后,方可离室。
六、爱护教具、仪器。经常擦拭,保持清洁。室内仪器、材料、药品,不得私自带出。实验中,如有损坏,应主动报告,办理报损或赔偿手续。
七、搞好实验室的卫生清扫及保洁工作。使实验室经常保持地面洁净,玻璃明亮,仪器摆放整齐。
八、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每学期末,全面清查,及时充实、维护,保证教学要求。
金屯镇中心小学
实验室管理及实验教学安全制度
根据贵州省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特拟定本制度。
一、学校领导及全体师生必须树立实验室管理及实验教学安全意识,都应自觉遵从实验室管理及实验教学的有关规定、规则和条例。安全操作,防范于未然。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随时绷紧安全之弦,预防为主,管理育人。既要保证仪器设备完整无缺,又要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得有疏忽大意。
三、仪器设备借出或调拨,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并要及时收回销帐。随时做到盘点实物,统计数据,报告情况。保证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
四、做好仪器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安全、清洁、卫生。防止火灾、触电、丢失、盗窃等事故发生,并根据仪器不同类别和性质分别做到防潮、防锈、防变形、防变质、防腐、防热、防虫等。
五、对试剂、危险试剂、药品,剧毒、有害、易爆危险品实行严加管理,专柜存放,单独存放,分别存放,双锁保险。严格履行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领用制度。禁止不安全行为,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金屯镇中心小学
实验室仪器设备报损报废制度
一、物资的报废必须填写“报损报废单”,及时报物资主管人员进行核查后,按下列手续办理。
1、单价在200元以下的物资报损报废处理由主管校长审批,报县教育局备案,单价在200元以上者由所属教育局审批、报地、市教育局备案。
2、给予经济赔偿处理的,根据损坏、丢失等事故情况和具体鉴定意见,由物资使用单位填写有关表册,签注具体处理意见及赔偿金额。所在单位填写“赔偿通知单”(四联式),一份自存,一份送财务科,一份送物资主管部门,一份送赔偿人。赔偿人在收到通知后应主动向财务部门办理交款手续。
3、对于耐用期满,又已丧失效能或因客观原因等造成的报损报废,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盘点物资时,由使用单位填制有关表册,其审批手续按上述规定办理。
二、报损报废审批手续完毕后,其物资残值由物资主管部门回收利用,统一处理。
三、校内外借用物资,除按照借物制度办清手续外,交接双方应当面验证质量情况,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借方应照价赔偿或修复后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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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了事故,使仪器设备受到了损失,分别给予批评,行政处分,并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1、不听从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实验、实习的;
2、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或有关人员指导错误或指导不及时,管理员保管不善的;
3、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运用,拆改设备器材的; 4、粗心大意、大手大脚、造成损失浪费的; 5、盗窃或巧立名目骗取器材的;
6、有意制造事故,或故意违反操作规程的。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仪器设备损失,通过鉴定且由有关负责人证实,只赔偿部分损失或不予赔偿。
1、耐用期满仍在使用中的设备器材,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的; 2、食品设备易坏部件,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发生了损坏的; 3、仪器设备使用和存放缺少必要的防护条件,经主观努力后仍造成了损失的;
4、确因设备质量原因,在正常操作过程中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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