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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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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0 12:43:19

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问题研究

一、证券印花税概念及现状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一种税。因为该税种是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和画销税票作为完税标志,因此将之称为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证券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中发展而来的,属于行为税类,是股民从事证券买卖所强制缴纳的一笔费用。在我国证券市场,证券交易印花税不仅是政府增加税收收入的一个方式,更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稳定股市的重要手段。。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课税对象是公司的股份转让书据与股权转让书据,股份转让卖方为纳税义务人,经由证券交易所代为缴扣。计税依据为买卖双方所持有的成交过户交割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办理印花税的违规行为。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壮大,证券市场的规范以及政府应如何调控市场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作为政府调控经济有效杠杆的证券税收也日益受到重视。同时,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要求改革完善现行证券交易印花税以及降低印花税税率的呼声越来越高。我国现行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也确实存在许多值得探讨和完善的地方。因此,研究和探讨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存在的问题、制约因素及其发展方向很有必要。

二、我国证券印花税存在的问题分析

1、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缺乏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主要课税对象是沪深两市的股票交易金额。股票是有价证券的一种,我国印花税管理条例中没有相应的税目与之对应,与之较为接近的只有第十一个税目“产权转让书据”和第十三税目“权利许可证照”,然而股票既不属于“产权转让书据”也不是“权利许可证照”,故对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税并不妥当。而且加贴印花的凭证是征收印花税的客观依据,如今股票交易已实现无纸化和电子化,每笔交易应缴税额都由电子清算系统自动缴扣,既没有实物凭证又没有印花税票,将之称为证券交易印花税实为牵强附会,对并不存在的凭证征税更是缺少法律依据。

2、征税范围未能涵盖所有市场的所有交易品种

为证券市场中的主体税种,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应该覆盖整个证券市场中的所有证券品种。我国证券市场中的证券品种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界定: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二是证券交易所中实际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条的规定,适用我国《证券法》的证券具体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但不包括政府债券。而在我国主要证券市场之一的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则包括 A 股、B 股、国债现货、国债回购、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和基金等7类。但是,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只对 A 股和 B 股课征。因此,无论从《证券法》的角度,还是从交易所实际上市交易的品种角度来看,我国现行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征税范围都过于狭窄。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结构的完善,伴随着其它证券品种交易额的显著增长,如还将其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显然有违税负公平原则。

3、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偏高

从国际上来看,发达国家出于资本流动性的考虑,大部分已经停征了证券交易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虽然普遍征收证券交易税,但税率水平较低,大部分都低于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过高已成为制约我国证券市场快速发展的一个因素。2008 年之前,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为3‰,几乎为全球最高。2007 年上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的初衷是为了抑制股市的过度投机,但从结果来看效果并不明显——过高的税率不仅不能打击股市投机,甚至可能适得其反,迫使投资者投机。2007 年下半年,中国股市蓝筹泡沫的产生已经给出了最好的阐释。当税率提高后,股票的交易成本也进一步提高。按当时的成交金额,投资者缴纳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不仅大于获得的红利,甚至大于他们享有的净利润,投资者在二级市场被迫以博取差价为主要盈利手段,从而进一步加剧了股市的投 机行为。

三、证券交易印花税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1、 税制的功能出现异化

对证券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是我国现阶段证券交易印花税最主要的职能,监管部门采用财政手段代替货币手段对证券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导致了证券税制的功能出现异化。利用频繁调整印花税税率的方式来带动市场行情或者抑制投资、打压市场泡沫是非常危险的。机构投资者和海外资本构成了股市比重最大的投资资本,他们也是股市涨落中最大的赢家,而普通中小股民由于资金信息有限,成为了股市震荡中的牺牲品。最终还是机构投资者和少数资金雄厚的投资者成为了调整税率来调控股市行为的受益者,由此导致贫富距离的进一步加大。证券交易印花税的不合理功能将阻碍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过于频繁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期,很多情况下都需要摸着石头过河。由于各种制度的不完善,我国证券是场经常出现非市场性的波动,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利用证券交易印花税来进行干预也是不可避免的。另一方面,也是很必要的。因此出现频繁的调整也是自然而然的事。自从开征证券交易印花税以来,我国财政部门共进行了10次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调整。但是几乎每次都是突然公布,让市场和社会公众措手不及,而且调整过程并不公开透明,强化了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性,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正常发展。政府的监管部门每次都将调整印花税税率作为抑制过度投机或推动市场持续发展的法宝,缺乏必要的听证论证过程,使国家的税收政策反复无常,缺乏政策实施的严肃性和连贯性,而且影响了我国税收制度的整体稳定性和公信度。

3、证券税收征管制度存在缺陷

我国现行的税制体制是分税制,在分税制体系下,征税主体、征税手段和税收分配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税收征管制度中最突出的问题。证券交易印花税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征收,各家券商代为缴扣的部分要统一处理,地方政府无权支配,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扩大,证券交易金额也是与日俱增,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收入也随之日趋增大,现有的分配格局必然会激化地区间的利益分配矛盾。与证券税收收入相关的地区的利益冲突将导致上市企业数量和成交额方面的过度竞争,这不仅会影响证券交易所对优质企业的筛选,而且会带来二级市场的失衡等问题。我国的证券交易已实现了无纸化和电子化,日趋加大的成交量和剧烈的盈亏浮动使我国本就落后的税收征管手段更加举步维艰。税收征管软件版本过旧,税收征管系统电算化程度过低等问题使我国证券税收征管千疮百孔,造成大量税款流失。

四、针对我国印花税问题的建议

1、完善印花税税收法律制度

我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如今法制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无论如何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都会遭到不同利益群体的种种非议。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近年来,我国监管当局频繁通过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的方式来调控市场,该行为没有牢靠的立法基础。税率的调整应该归为政府的政策手段,而税收法律则是立法活动,若将两者视为等同,那么我国又回归到了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了。这不仅有损法律的严肃与统一,而且损害了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尽快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税收法制建设,不能因市随意调整税率,这也是依法治国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需要。

2、修正证券交易的征税范围

为了保持各证券品种间的税赋公平,随着我国股票、基金、债券等市场的发

展和壮大,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应包括全部的证券交易品种。即证券交易税不再实质性地限定在流通股的转让方面,对新股发行、法人股与国有股的转让、债券交易、投资基金的交易,以及其它非交易过户均适度课征印花税或交易税。当然为了对国债和基金交易体现一定的扶持政策,在现阶段可以实行差别税率。此外,由于现代金融市场发展迅速,各种以证券为基础资产的创新交易品种层出不穷,传统资产分类日趋模糊,因而在完善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过程中,还应对一些具体的证券品种是否列入征税范围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降低税率,改革征收方式。

近年来,证券赋税下降已是全球证券市场税制的总体趋势。所以,必须遵循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依法建立证券市场的税收法律制度,规范印花税法律制度,拓宽税基扩大征收范围,降低印花税税率。印花税只是针对从事市场交易行为设立的一种税,那么这项税收税率就不能太高。因为针对经营性活动还有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率。因此,印花税税率不应超过行政法规设定的印花税税率最高限额,应该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体现其行为税的特色。同时,改革征收方式,按交易对象征税即对不同的交易对象,适用不同的税率。对一般的投资者交易按 0.03%征税,对机构交易征收的税率按 0.05%征税。这种差别税率可以体现出对不同交易群体的税收倾斜,避免造成税负不公平,体现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五、论文总结

资本市场的税收政策应以合理投资为导向,倡导长期投资、抑制短期投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扶持中介机构健康发展为政策取向,建立起多层次、多环节、协调征管、体现公平的资本市场税制。目前,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采取在适当降低税率的情况下,在卖出股票环节单边征收的改革方案,以此来鼓励投资者购买证券,提升市场信心,刺激股市繁荣。但这仅仅是一个方面,从长远来看,证券市场税收应逐步从目前单一的证券交易印花税过渡到以证券交易税和证券所得税为主的复合税制体系,贯彻宽税基、低税率的税改思路,设计差别比例税率,注意投资所得与个人和企业所得的衔接,对红股(即红利)征税从分配环节改为变现环节,尽快填补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真空地带,把征税范围扩大到企业债券(包括可转换企业债券)、国家股、法人股交易等更大的市场范围,而对国债和基金交易则可继续实行免税,从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和安全平稳运行。

参考文献:

[1]黄里宁,梁诗琪,岳桂宁. 关于完善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思考[J]. 企业科技与发展. NO.1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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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新,马健,王丹.浅析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不足及建议[J].现代商业.2012.10 [6] 孙婷婷,汤立云. 浅析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制度改革问题[J]. 东方企业文化.2010.5 [7] 吕国柄,胡欢欢. 浅析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发展与改革方向[J]. 财税金融.2009.8 [8] 王清辉,赵越. 浅析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制度[J]. 税收与税务.20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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