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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测绘黑幕:误差10倍 虚增面积猫腻重重
购房者的苦恼
房屋部门提供的竣工图显示建筑面积是128.57平方米,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面积却是131.63平方米,房屋主管部门最后实测又变成了134.44平方米,江西抚州购房者饶国华因此把主管部门和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饶国华状告房产局
房屋部门提供的竣工图显示建筑面积是128.57平方米,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面积却是131.63平方米,房屋主管部门最后实测又变成了134.44平方米,这种稀奇的事情发生在江西抚州“青青家园”小区。
抚州三中教师饶国华目前正为这件稀奇事天天烦恼着,55岁的老教师,一辈子没打过官司,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饶国华表示,不把这件事弄个水落石出,心里着实窝火。
2009年8月3日,饶国华在抚州市“青青家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在该小区1号楼2单元903室,合同约定每平方米价格为2400元,房屋预售总建筑面积为131.63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为112.005平方米,公摊面积为19.62平方米,出卖人在2009年12月31日前交房。
2009年10月20日,开发商交房时告诉1号楼的业主们,房产登记面积是131.63平方米,套内面积不变,公摊面积变成了22.44平方米,增大2.81平方米。同时,业主们收到了开发商寄来的一张交房通知单,上面有业主必须补交的各项费用,其中一项是6750元的面积增加费。
饶国华一算细账,坐不住了:自己的工资每个月才2400元,这就意味着,要想拿到房
子的钥匙,必须再掏出三个月的工资。
他很纳闷:房子的公摊面积为何比合同上多出了2.81平方米?
找开发商咨询,开发商的解释是少算了电表间的面积。
但爱较真的饶国华测算了两个电表间的面积,一共也不超过40平方米。整栋楼共40多个业主,如果每户业主补交两个多平方米的面积增加款,开发商就将获得100多平方米的面积增加款,这栋楼里能联系到的17户业主们不干了!
饶国华托人找到了该楼房的竣工图,看到自己所购的903室在图中标明的建筑面积,有了新的发现,是128.57平方米!也就是说,销售预测面积比建筑设计面积增加了3.06平方米,最后实测的时候公摊面积上又增加了2.81平方米,先后两次整整增加了5.87平方米。
业主们去找开发商,开发商告诉他们,最后的面积是抚州市房地产测绘所工作人员经过实测的,与预售合同上的测绘面积没关系。
业主们只好去找抚州市房地产测绘所,经过反复交涉,测绘所提供了他们所购买房屋的测算依据——实测草图。
业主们立即聘请专业人士进行计算,测算的结果是128.57平方米,与房屋竣工图标明的面积相差无几,也就是说预售合同上的面积要大于实际面积,房子是缩水的。
业主们于是凑了1600元钱请抚州市另一家测绘机构——江西省煤矿测绘大队进行实测,证实房屋四周边长不超出竣工图所标示的数据。但遗憾的是,因为本地只有房管局所辖的房屋测绘所有房产测绘资质,他们聘请的测绘机构无法出具有效的房产测绘报告。
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和公摊面积,对商品房预售建筑面积和实测面积产生的误差,国家有明确规定,但没有规定公摊面积的变化误差。饶国华说,按照抚州市房地产测绘所出具的实测报告,他们的房屋套内面积并没有发生变化,增加的只是公摊面积,这种情况应该补足房价款,据此,开发商的态度是:业主们不补交面积增加款便拒绝交房。
但业主们疑问却无法消减:“青青家园”1号楼总平面图明确标示总建筑面积5117平方米,而抚州房管局批准预售总建筑面积5844.54平方米,两者为什么相差727.54平方米?1号楼的长和宽没有增大,总面积不可能增大,而套内面积也没有增大,公摊面积到底是怎么变大的?
在多次要求开发商和测绘所提供公摊明细未果后,饶国华他们最初选择的是上访,但数次均无功而返,无奈将抚州市房管局、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被告撤销1号楼的产权证,并要求被告重新确定所购商品房的产权登记建筑面积。
2010年4月,饶国华首先在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起诉了抚州市房产管理局,要求抚州市房管局重新批准预售建筑面积。但经过一审、二审,至今都没有弄清合同建筑面积131.63平方米是怎么算出来的,连为什么批准预售面积与竣工图上标注的总面积相差很大的情况也不了了之。
2011年3月24日,饶国华又起诉到了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截至目前,还没有正式立案。不但官司没有进展,就连房子至今也没拿到手。
而在北京的赵先生,2008年在河北廊坊三河市购买了一套48.77平方米的商品房,与饶国华一样,交房时发现,实测面积变成了53.83平方米,多出了5.06平方米。按每平方米4690元的价格,他需要补交两万多元钱。就
在同一小区,有近百户业主与他有相同情况,多出的面积虽然不等,但是都需要补交几万元钱,与开发商交涉未果,业主们无奈,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房屋面积官司的法律困境
相比之下,四川成都市某公司舒先生却幸运得多。
2008年11月份,他在成都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上的销售预测面积是136.79平方米,但交房时的实测面积也即产权证上的登记面积却变成了138.81平方米,整整多出了2平方米,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为1.5%,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每平方米6041.15元计算,开发商要求他补交一万多元的面积增加款。
但由于舒先生也算是业内人士,懂得测绘行业和建筑行业的专业知识,找开发商据理力争,开发商理屈词穷之下,也就不再追缴面积增加款了。
舒先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在全国,像他这种情况比比皆是,但是,大多数老百姓由于不懂专业知识,没有能力与开发商理论,在房地产销售火暴、价格趋于上涨的市场形势下,老百姓也基本上不去计较这一点点面积的增减变化。
另外,舒先生说,即使有些业主跟开发商对簿公堂,但因为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只要面积误差比不超过3%,法律是支持开发商的,也就是说,开发商只要把房产实测后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控制在3%以内,打官司基本上是稳操胜券。 据业内人士介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预售面积只是房屋预测面积。而所谓“预测面积”,是指在商品房期房销售中,由房地产主管机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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