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3江宁区职工高技能人才技能大赛钳工竞赛秩序册
冉和林 区总工会生产部副主任科员 胡立贵 区总工会生产部干事 邓其军 区技师学院主任
王 羽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科员
组委会竞赛办公室地址:江宁区上元大街369号,江宁区总工会生产部(区政府大院交通大厦三楼0332室)。
联系电话:025-52192992 传真:025-51192983
联系人:胡立贵 电子邮箱:hlg30899@163.com 三、竞赛工种
车工、钳工(全区技工学(院)校学生组、职工含社会待业人员组)、计算机操作员 四、选手资格
参加区级(市级二级)技能竞赛的选手必须是经过本地区或本行业岗位练兵赛选拔的优秀选手。
五、竞赛标准
区级技能竞赛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确定竞赛项目与命题,并制定具体竞赛细则。
六、竞赛组织及报名方法
㈠ 区级(市二级)比赛:由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共青团江宁区委员会共同组织举办3个工种的比赛。竞赛复习大纲和报名表,请各单位和社会相关待业人员参赛选手登陆总工会工作交流QQ群(QQ群号:15312789)共享中下载,各工种选手报名表(含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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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2寸免冠正面照2张,务请在5月15日前报区职工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各工种具体开赛时间、地点及《竞赛手册》等,由区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下发通知。
㈡ 基层比赛:由各中间层次工会组织举办,并提前十五天报区职
工技能竞赛办公室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确认。社会各界人员参赛可到区职工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㈢ 赛前培训:由区职工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国家职业标准
负责有关工种的赛前培训工作(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七、竞赛标准与命题
技能比赛标准按照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确定,区级大赛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高级技能(三级)设计竞赛项目和命题。中间层次工会、行业、基层单位组织的比赛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四级)的要求。
各竞赛工种的比赛均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个部分。其中,理论知识考核成绩占竞赛总分30%;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占竞赛总分70%,竞赛试题从国家题库抽取或组织专家命题。
八、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届职工技能比赛,要在广泛开展群众性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基础上进行。各中间层次工会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参加区级赛选拔比赛活动。区级大赛初定在5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中间层次工会要按照区级大赛的时间要求组队按时报名参加相关工种的区级竞赛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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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表彰奖励
1、区级各竞赛工种均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各工种的获奖选手,由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共青团江宁区委员会共同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大赛前三名选手,同时授予 “江宁区职工岗位技术能手”称号;获大赛4-6名选手,授予 “江宁区职工岗位创新能手”称号。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相关程序申报核发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前6名选手,由共青团江宁区委员会授予“江宁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注:区级各工种竞赛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由区大赛办直接推荐南京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共青团南京市委授予的“南京市五一创新能手、南京市技术能手、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2、理论和技能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参赛选手申报资格颁发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对在竞赛活动组织严密、工作细致、成绩突出的单位,由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十、有关要求
1、加强竞赛组织领导。各中间层次工会要成立竞赛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分工专人具体抓。要根据竞赛工种的特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职工队伍高技能素质,培养出更多的高技能蓝领人才。
2、认真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区级大赛的要求,广泛发动,充分动员符合条件的职工积极响应、参与比赛,不断扩大参赛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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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和参赛率。
3、扎实做好预赛和选拔工作。要在本区域、本单位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参加区级竞赛选拔赛,挑选优秀选手参加区级技能大赛,积极为广大职工岗位成才、技能等级进位提供更多更好的平台,要注意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选拔人才、表彰先进,推动全区职工技能竞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开展。 附件:
1、江宁区第四届职工《车工》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2、江宁区第四届职工《钳工》(职工含社会待业人员组)技能竞赛参
赛选手报名表
3、江宁区第四届职工《钳工》(学生组)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4、江宁区第四届职工《计算机操作员》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南京市江宁区总工会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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