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北京市石景山九年级语文上学期期末试题 北京课改版
(一)10分
评分:共10分。内容6分,语言4分。 (二)40分
作文评分标准
内容、表达(36分) 符合题意,内容具体,中心明确;一类卷 (40-34) 想象丰富;条理清楚,结构合理;语言通顺,有2处以下语病。 赋分范围:36-30分 比较符合题意,内容比较具体,二类卷 (33-29) 中心比较明确;想象比较丰富;条理比较清楚,结构比较合理;赋分范围:29-25分 基本符合题意,内容尚具体,中三类卷 (28-24) 心基本明确;想象不够丰富;条理基本清楚,结构基本完整;语言基本通顺,有5-6处语病。 赋分范围:24-20分 不符合题意,内容空洞,中心不四类卷 (23-0) 明确;缺乏想象;条理不清楚,结构不完整;语言不通顺,有7处以上语病。 赋分范围:19-0分 说明:
1.字数不足600字,每少50字扣1分,最多扣3分。
2.作文中如出现所在学校的校名或师生姓名,从总得分中扣4分。
以16分为基准分,上下浮动,然后加书写项的得分。 上下浮动,然后加书写项的得分。 以27分为基准分,上下浮动,然后加说明 书写(4分) 4分 以33分为基准分,上下浮动,然后加书写项的得分。 书写正确、工整,标点正确,格式规范。 3分 书写基本正确、工整,标点大体正确,格式规范。 2分 以22分为基准分,书写错误较多,字迹不够清楚,标点错误较多,格式大体规范。 1-0分 书写错误很多,字迹潦草,标点错误很多,格式不规范。 语言比较通顺,有3-4处语病。 书写项的得分。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