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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图
单项变更300万元以下(不含300万 元)的一般设计变更 承包人报送到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内部审批完成 7个工作日 上报高投公司备案 7个工作日 7个工作日
上报交投集团备案 7个工作日 上报交投集团终审,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主办人员报高投公司分管领导,确定设计变更处理意见。 主办人员报高投公司分管领导,确定设计变更处理意见。 高投工程部主办人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会审提出处理意见。 高投工程部主办人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会审提出处理意见。 7个工作日 14个工作日 14个工作日 项目公司整理材料,上报高投公司审批 14个工作日 14个工作日 项目公司组织相关整理材料,上报高投公司审批 单项变更300万(含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或 较大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 14个工作日 设计变更审查完毕 1
工程变更程序
(试行)
1、 设计变更程序
设计单位 提出变更
否 工程管理部组织审查并签署意见 (时间按变更等级) 分管领导或指挥办公会议 通过后签署意见(7天) 工程管理部 存档,分送有关部门 (1天) 总监 下达变更令(或变更通知单)(1天) 承包商 实施 2
工程变更程序
(试行)
2、业主变更程序
指挥部有关处室会同工程部 提出变更意见
否 分管领导或指挥办公会议 通过后签署意见(7天) 设计单位 签署意见(3天) 总监签署意见或下达变更令 (变更通知单)(2天) 工程管理部 存档,分送 承包商 实施 3
工程变更程序
(试行)
3-1施工变更程序
承包商提出变更(5万元以内) 总监 审批(3天)、下达变更令 承包商实施 工程管理部备案 存档、分送
注:
变更涉及设计时,先由工程部会同设计单位提出审核意见后,各级再进行审批。 适用于:3-1、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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