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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管理制度汇编
校外实习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第一章 评选条件
第一条 热爱本职工作,熟悉实践教学,专业对口,熟悉校外实习的有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条 根据理论教学和实习教学的要求,按要求填报《校外实习教学计划》。 第三条 根据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并结合实习单位具体情况,认真编写实习任务书、实习指导书、实习报告书,经系主任审批后印发给学生。实习任务书要详细讲明实习的目的、要求、内容及安全要求,指导学生做好实习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 会同实习单位做好学生实习前培训工作及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第五条 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及实习考核工作,有详细、合理的考核方案。 第六条 对实习期间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实习单位沟通,与实习单位共同努力给予解决,经努力还无法解决的,及时向系领导和学院汇报。
第七条 实习结束后,按学院的相关规定,及时批改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对校外实习的情况进行质量分析与总结,并按学院及系的要求收集和上交有关资料。
第八条 积极参与到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充分利用校外实训基地的优势,及时吸收最新的科技成果用于实践教学,研究、探索和改革实践教学及技能训练方法和考核方法,努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第九条 重视学生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教育学生养成热爱劳动,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良好习惯。
第十条 学生总体实习成绩良好,不及格率在5%以下,学生无违纪,无被投诉。
第二章 评选比例、程序
第十一条 校外实习优秀指导教师每学期评选一次,名额控制本学期校外实习指导教师总数30%以内。系派出的指导教师和系聘请的企业指导教师均可参评。 第十二条 每学期初评选上学期校外优秀指导教师,由系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人选,填写《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校外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审批表》,系加具意见报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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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第十三条 人事处审核。 第十四条 公示。 第十五条 学院审批。 第三章 奖励办法
第十六 对评上校外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发给荣誉证书,并奖励200元。 本职责由人事处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校外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审批表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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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校外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审批表
系: 学年第 学期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指导学生班 教师姓名 别、人数 实习起 实习地点 止时间 包括实习前、中、后所做的主要工作,学生技能、职业素养提升 事迹介绍 系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人事处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主管 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29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考勤管理、请假、调休制度
1. 规章制度:
人事处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对各部门的考勤进行监督和汇总。 (1)出勤
教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正常上下班时间以学院每学期的作息时间表为准,周六、日为休息日,如有特殊安排将另行通知。
(2)上班考勤规定
学院实行上班抽查制度。教职工每天应按时上班,学院定期派行政值日人员进行上班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人事管理部门,凡有上班迟到、早退、缺课、缺岗等现象,均按教学事故或旷工等处理。各工作部门也要监督检查本部门考勤工作,并及时上报考勤情况,凡因婚、丧、病、事等事项需请假的应按学院请假审批(或补办)程序报批。 (3)月度实际出勤天数
月度实际出勤天数是指教职工在该月度应出勤天数的基础上,剔除法定节假日、劳保假期、有薪假期之后的出勤天数。假期包括:
①法定节假日为国务院规定的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 ②劳保假期是指《劳动法》规定的福利假期:婚假、丧假、产假。 ③有薪假期是根据教职工在学院服务的年限,为教职工提供的福利假期。 (4)加班与调休
①教师:应完成教务处安排的晚自习辅导,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否则按迟到、早退、旷工处理;遇特殊情况,确需教师加班的,教师应该积极支持配合,不得借故推辞。由组织加班的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才能按加班计算(申请必须有明确的加班理由及加班时间)
②行政管理人员(含辅导员)应按学院工作需要,安排值班,不计加班费。 ③休息日(含寒暑假)加班或值班的教职工,部门负责人可安排调休(每月调休不得超过2天),并以学期为统计单位,不跨学期累计。
④教职工调休必须事前填写调休申请单,注明调休起止日期和天数,经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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