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驻地办监理实施细则
4.5.1.2除非总监办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完成,凡超过了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任何长度、面积和体积,都不予计量。
4.5.1.3工程量清单的变动。按合同规定或业主、总监办批准办理工程变更时,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数量或单位上的变动、调整时,应核实工程量,制定计量支付红线,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做好计量支付记录;同时建立变更设计台帐,记录工程变更原因、变更图纸、批准文件、文号、已同意的变更单价或变更增减费用、批准机关等。
4.5.2 计量原则
4.5.2 .1凡工程质量不合格者和资料不全者严禁计量。
4.5.2 .2严格按合同文件规定的计量方法和控制标准进行计量。
4.5.2 .3按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图纸的规定,测算出每一个支付项目的总量,作为控制计量的红线;设计变更一经批准,应随时修改计量红线,各计量累计额不得超过计量控制红线规定额。 4.5.3工程计量的方法
4.5.3.1工程达到规定计量单位或时间时,由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资料,由监理处审查后,符合要求时给予计量,填写签认计量单,并负责编制计量支付证书,报业主办理暂时支付。同时报总监办审核,审核中发现的错误在下期支付中予以更正,合格后报业主办理支付。
4.5.3.2工程计量必须附有计算资料、工程变更令(如有变更工程)、工程检验申请单、工程质量检验表、中间交工证书及有关质量评定意见。 4.5.4计量支付的方法及程序
4.5.4.1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与技术规范有关章、节和合同工程量清单执行,在实施中应由承包人提供计量原始报表和支付月报(中期支付证书),经监理人员会同承包人实地核实修正,经修改后的各项资料,承包人应签名,如承包人不同意修改,总监办可将有关计量记录和图纸送承包人研究,承包人收到记录7天内可提出书面申辩,逾期或经总监办研究决定后的各项内容若不通过,则承包人自行审查后上报。
4.5.4.2在合同签署后,对承包人预付款的支付,按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60.5款执行。
40
4.5.4.3承包人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将根据各专业工程师已签认的中间检验单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实签认的计量表、经合同工程师现场核实已进场的永久性材料及发票、经批复的单价变更、索赔等填写中期支付证书。现场监理组在收到中期支付证书后,由合同工程师会同现场各专业工程师分别核实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4.5.4.4中期支付证书的金额不论申请或批准的款额如果不足( )万元, 则并入下期支付。待本期累计金额超过最低限额后,一并出具中期支付证书,支付证书应一式四份。
4.5.4.5在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总监办提交一份最终结帐单草案及其他证实文件,经总监办审批后,如不同意或不能确认最终草案的任何部分,承包人应提供可能需要的进一步资料,并对草案进行双方同意的改动,承包人再编写并提交作为一致同意的最终报表,总监办在收到最终结帐单和清帐书14天后,监理工程师签发一份最终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批,表明据合同所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总额。
4.5.4.6对每期支付报表所支付的工程项目,总监办将根据情况随机抽查其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如总监办审批时,不同意某些项目的支付,可将报表退回承包人修正,也可直接修改后签发。
4.5.4.7报表应有附录(独立成册)以便将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再分成为细项或单独的附属项。这些详细分类表是一个永久性记录,应与正式表格一样妥善归档。
4.5.4.8最终计量支付。工程缺陷责任期完成并经总监办组织验收合格,具备所有的检验表格及计算资料,经总监办审核后报业主批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由业主支付最终工程费用。 4.5.5计量支付流程
41
计量支付流程过程施工并完成不合格承包人自检并申请中间交监理检验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监理通知承包人计量时间、部位监理与承包人共同计量承包人填写中间计量申请项目公司工程处审核项目公司副总审批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签总监办审批并出具支付证书
项目公司支付款项
42
4.6工程合同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4.6.1延期申报与审批程序 4.6.1.1延期申报程序
承包人必须按下列程序提出延期申请,否则监理工程师将不考虑其延期要求: 1)承包人在首次出现延误后的21天内, 将他要求延期的意向书面通知总监办并抄报业主。
2)间隔向总监办送交临时报告,这些报告应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在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1天内,承包人应以《延期申请单》的形式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请,正式的延期申请应附有与此项延期有关的所有证明材料和详细申述。 4.6.1.2延期审批程序
1)为加快延期审批速度,各合同应成立延期评估小组, 评估小组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合同部组成,评估小组召集人由总监理工程师担任。
2)在接到承包人要求延期的意向书面通知后,总监办应立即到现场了解事件的发生原因、经过等,并作出详细的书面记录(此记录包括由于延误而受影响的人力、机械设备等与此项事件有关的一切情况)。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提出避免或减少延期的处理措施;同时应随时了解事件的发展情况,作出详细的记录,直至延误事件结束。
3)如果延误事件具有连续性影响,评估小组应根据承包人上报的临时报告进行初步评估,提出应给予承包人的临时延期时间,报总监办审批,总监办批准后(权限之内的延期审批)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4)在接到承包人正式延期申请后的评估小组应对其进行详细评估, 提出书面评估报告交总监办核实,总监办核实无异议后,填写《延期审批书》(一式七份,包括评估报告)报业主审查。
5)总监办审批后报业主核准,然后签发《延期审批书》,并将《延期审批书》送交承包人,同时抄报业主。
6)如果延期时限超出了合同赋于监理的审批权限(合同专用条款),监理应及时将延期事件报于业主,同业主一起评估,共同审批。延期审批流程(见图13.1-1)
43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