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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重庆两江新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报监书
(第一部分:基础资料)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督机构:
年 月 日
报 监 须 知
1.本资料由建设单位统一制作,一式一份; 2.相关单位必须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 所填内容除签名和特殊注明外,均需A4纸打印; 4.原件复印后需加盖所提供资料单位的公章; 5.各参建单位必须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人必须签字;
6.资料收集完成后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并扫瞄提供电子版本,刻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图纸和经审查合格地质勘察报告的光盘中。
质量安全报监基础资料目录
1.工程基本情况 1 2.1 2.2 2.3 2.建设单位报监资料目录及注意事项 2.4 2.5 2.6 资料目录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及参建单位信息 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有关施工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工程监理投标文件有关工程监理人员配置情况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图纸和经审查合格地质勘察报告 有无由建设单位专业分包的情况说明 信息填写齐全 要求 (1)复印件,建设单位盖章;(2)直接发包工程不提供此项资料。 (1)复印件,建设单位盖章;(2)直接发包工程不提供此项资料。 复印件 电子版刻录光盘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 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交接证明材料 建设单位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支付凭证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原件,建设单位盖章 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施工单位盖章) (1)此文件以中标单位下发;(2)施工项目部的组建文件应明确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测量员、材料员、机械员、试验员、预算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配置应符合施工投标文件及《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157-2013)的有关要求 (1)施工单位派驻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变更应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157-2013)的有关要求,由施工单位申请、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上报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变更;(2)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人员更换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现场施工管理岗位总人数的50%。 原件,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盖章及负责人签字齐全。 原件,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盖章及负责人签字齐全。 2.7 2.8 3.1 3.2 3.施工单位报监资料目录及注意事项 施工单位关于该工程项目部的组建的文件(项目章启用文件) 3.3 施工单位派驻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3.4 3.5 3.6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含重大危险源) 原件,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盖章及负责人签字齐全。 3.7 3.8 3.9 为从事建筑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施工合同复印件 劳务分包合同 复印件 封面盖施工单位章 (1)复印件;(2)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1)复印件;(2)专业分包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施工初期需提供桩基础施工分包合同及相关资料,施工过程中专业分包时再补充提供相关资料;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分包合同和相关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3)项目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配置情况资料。 (1)复印件;(2)商品混凝土供应应符合渝两江管发〔2012〕23号和〔2013〕32号文有关要求。 (1)复印件;(2)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检测(自检)由施工单位委托,按渝两江管发〔2011〕589号文要求选择检测单位;(3)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全数自检的基础上另行委托检测单位平行抽检不少于20%。 (1)按照渝两江管发〔2011〕467号文要求,工程档案管理委托市城建档案馆;(2)联系方式,游红宇(科长)13708324324,办公室:023-63852299,工程科:023-63618352,管理科:023-63630473,综合科:023-63620348,声像信息科:023-63624226,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69号。 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提供复印件,封面监理单位盖章 (1)此文件以中标单位下发,提供原件;(2)监理项目部组建文件应明确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包括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及专业配置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 (1)工程监理企业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与投标承诺一致,如有变更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的有关要求,由监理企业申请、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上报报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变更;(2)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人员更换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总人数的50%。 提供原件 3.10 专业分包合同 3.11 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3.1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 3.13 《建设工程档案报送通知书》签署回执 4.1 4.2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监理合同 监理单位关于该工程监理项目部的组建文件(项目章启用文件) 4.监理单位报监资料目录及注意事项 4.3 4.4 监理单位派驻的现场监理人员变更情况 4.5 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规模 (m2或km) 工程造价(万元) 开工日期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 项目总监 及资格证书号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及资格证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 及资格证书编号 房建:结构、层次 (市政:隧道、桥梁情况) 竣工日期 资质等级证书及证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证书及证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证书及证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建设单位报监资料目录及注意事项 3.施工单位报监资料目录及注意事项 4.监理单位报监资料目录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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