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从老乞大朴通事看元与高丽的经济文化交流
庆元(今浙江宁波)进口的高丽物品中就有毛丝布[③i]。在元代,高丽麻布(毛施布)大量输入中国,受到朝野的普遍欢迎。高丽国王常以“细zhù@⑤布”作为礼物,赠给元朝皇帝、贵族和官员。高丽忠烈王二十一年(元元贞元年,1295年)四月,“又遣中郎将宋瑛等航海往益都府,以麻布一万四千匹市楮币”[④i]。益都是路,不是府,此处有误。元代益都路治所益都县,即今山东益都,管辖山东半岛西部的广大地区。可知山东半岛亦应有与高丽往来的港口,但不知其具体地点。当时高丽世子在大都求婚于元皇室,故出售麻布来换取元朝的货币纸钞,以供婚礼之用。由此亦可看出麻布是高丽向中国输出的重要商品。元代杂剧中也提到“洗白复生高丽mú@⑥丝布”,可见其在民间是很流行的[⑤i]。因此,《老》、《朴》两书中关于毛施布的记载是反映了元代实际情况的,人参是高丽的特产,历来被中国人视为滋补佳品。宋、元二代,由海道输往中国南方的高丽商品中,人参都在“细色”(贵重货物)之列[⑥i]。《老乞大谚解》卷中载,高丽商人一行所带货物,除马匹、毛施布之外,便是人参。[①j]。
高丽的文具都很精巧。北宋时出使高丽的使臣徐兢报告说,高丽的名产有松烟墨、黄毫笔、纸等[②j]。宋代的文人学士对于高丽的各种文具都很赞赏,特别是高丽纸。元代,纸仍在高丽王室向元朝皇帝进献的礼物之列,如元宗三年(元中统三年,1262年)高丽献物两次,一次有黄、白纸各一百张,另一次有纸五百四十张。次年献物中有表纸五百张,奏纸一千张[③j]。元朝政府屡次向高丽索取纸张,如高丽忠宣王元年(1309年)“元遣使来求佛经纸”[④j]。忠肃王八年(1321年)“前益城君洪沦奉chì@⑦来求藏经纸”[⑤j]。可见高丽纸当时在中国仍是很受欢迎的。《朴通事谚解》卷下记,“高丽来的秀才”韩先生将“高丽笔、墨和二十张大纸”作为礼物送给来访的中国文人(第383页)。可以想见,高丽文具特别是纸肯定在向中国出售的货物之列。
另一方面,中国出产的一些物品,亦为高丽上下所欢迎。《老乞大谚解》记述,高丽商人在马匹、毛施布、人参脱手以后,便购买“回去的货物,”种类繁多(第248—254页)。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日常生活用品,如针、木梳、盆儿、各种刀子、剪子、锥子、秤、等子、各类珠儿、荷包、帽儿、象棋和化妆用品(面粉、胭脂)等。一类是纺织品,有粗木绵、织锦缎子、素缎子、花样缎子等。还有一类是书籍(参见第三部分)。
在上述各类物品中,纺织品最为重要。高丽本土出产的纺织品,历来以麻布为主,丝织品主要从中国输入。无论贵族或平民,都争相服用中国的丝织品。忠让王三年(1391年),有人上书说:“我朝只用土宜细zhù@⑤麻布,而能多历年所,上下饶足。今也无贵无贱,争贸异土之物,路多帝服之奴,巷遍后饰之婢。愿自今士庶工商贱隶,一禁纱罗绫缎之服,金银珠玉之饰,以弛奢风,以严贵贱。”[⑥j]同年五月,又有人上疏说:“今无赖之徒,皆利远方之物货,不事本业。??愿自今大小臣僚,皆毋得衣纱罗缎子,敦尚俭素,以绝商贩。”[⑦j]这时在中国元朝已亡,明朝建立,在朝鲜半岛高丽亦已处于灭亡的前夕,社会奢靡成风。但这种现象由来已久,决非一朝一夕突然发生。可以认为,高丽王朝末期,贵贱上下穿着中国丝织品成为风尚,这些丝织品部分来自元朝政府(后来是明朝政府)的赠与,但更多则应是商人贩来。因此,《老乞大谚解》中所记商人购买缎子,正是实际情况的反映。《朴通事谚解》中亦有两处买缎子的记述。卷上一段记购买缎子时双方讨价还价。货主说:“舍人敢不识好物么?道地的好胸背。”买方说:“你谩不的我。我又不是生达达、回回。生达达、回回如今也都会了,你怎么谩的我高丽人。”(第131页)从这段对话可以看出,高丽人对丝织品买卖是很熟悉的,富有经验的,因而在讨价还价中充满了自信。
棉花的普遍种植和棉织业在中国的兴起,都是元代的事。至元二十六年(1
289年)元朝政府在江、淮以南各地设置木绵提举司,责民岁输木绵十万匹[①k]。大德三年(1299年),在大都的国家仓库“每年收受各处行省木绵布匹不下五十余万。”[②k]民间织造进入流通过程的木绵布匹一定为数更多。棉花种籽在十四世纪六十年代由夕益渐传入高丽,后经郑天益试种成功,并且制作了纺织棉花的工具,棉布生产才开始在高丽发展起来,这已是元朝灭亡以后的事了[③k]。可以说,有元一代,高丽还不能生产棉布。因而,商人将这种新兴的纺织品由中国贩运到高丽,必然是受到欢迎并有利可图的。《老乞大谚解》记载商人购买的物品中,便有“粗木绵一百匹”。事实上,一直到明初,朱元璋还支出大量棉布来和买高丽马匹。
《老乞大谚解》所记高丽商人购买的日常生活用品中有“秤三十连,等子十连,那秤、等子都是官做的,秤竿、秤锤、毫星、秤钩子都有”。秤是检测物品轻重的衡器,等子是用来检测珍细物品(如金、银)轻重的小型衡器。金、元之际,中国北方度量衡制度混乱,忽必烈以藩王身分管理“漠南汉地军国庶事”时,谋士刘秉忠建议;“宜令权量度均为一法,使锱铢圭撮尺寸皆平,以存信去诈。”[④k]忽必烈登基称帝后,采取了统一度量衡器具的措施。高丽忠烈王二年(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高丽国王致书元中书省说:“小邦秤制异于上国,前者蒙赐一十六斤秤一连、十斤半等子一pán@⑧、三斤二两等子一介用之,中外未可用遍,乞更赐秤子、等子各五百。”[⑤k]可知高丽已采用元朝的衡器。因此,《老乞大谚解》记述商人购买来的秤和等子,也就可以理解了。元朝政府规定,度量衡器由政府统一制造,“行铺之家凡用斛斗秤尺,须要行使印烙官降法物”[⑥k]。这就是《老乞大谚解》中购买衡器时强调“那秤、等子都是官做的”原因所在。只有官做的,才是合法的、标准的。采用相同的衡器有利于两国的经济交流,这是不言而喻的。顺便可以提及的是,宋、金秤制有十五斤秤(以十五斤为一秤)和十六斤秤(以十六斤为一秤)两种,“秤”因此又成为
重量的一种计算单位。元代秤法如何,史无明文,说法不一[①l]。但从上引《高丽史》记载来看,元代官方确定的标准显然是十六斤秤。高丽史料有很多可补我国宋辽金元历史文献之不足,此亦一例。 三
元朝与高丽的文化交流是多方面的,比起前代来,有很大的发展。韩国学术界在这方面做了很多有价值的工作,最近出版的张东翼教授《高丽后期外交史研究》一书,对此有很好的论述[②l]。在《老》、《朴》两书中,元与高丽之间的文化交流,也有一定的反映,可以和其他文献记载相印证。这里想着重讨论两个问题,一是高丽僧侣在中国的求法讲经活动,一是中国书籍的输往高丽。
在古代,僧侣对于中国与亚洲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作过重大的贡献,这是人所周知的。在唐与新罗、百济,以及宋、辽、金与高丽的文化交流中,佛教僧侣都起过重要的作用。在元与高丽之间,佛教僧侣仍然扮演着文化使者的角色。《朴通事谚解》的一些记载,可以给我们以启示。
《朴通事谚解》卷上的一则记事说:“南城永宁寺里听说佛法去来。一个见性得道的高丽和尚,法名唤步虚,到江南地面石屋法名的和尚根底,拜他为师傅,得转衣钵。回来到这永宁寺里,皇帝圣旨里开场说法里。”“说几个日头?”“说三日三宿,从今日起后日罢散,诸国人民一切善男善女,不知其数,发大慈悲,都往那里听佛法去。”(第133—135页)按,高丽和尚步虚和中国和尚石屋均实有其人,朱德熙先生曾引用《朴通事谚解》的有关注文和佛教史乘《吴都法乘·石屋和尚塔铭》加以论证。该塔铭记临济宗僧人石屋清珙生平,其中述及弟子“高丽人”愚太古师事石屋的情况。愚太古即步虚。关于步虚的详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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