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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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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〇一八年五月
目 录
一、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试行)………………1 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点要求…………………………5 三、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流程……………………6 四、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须知…………………8 五、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巡视员职责……………………9 六、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评议专家职责………………10 七、有关表格
表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11 表2: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表………………………12 表3: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汇总表…………………13 表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未通过人员情况登记表……14 表5: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评议组组长签名档……15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试行)
为做好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面试办法及标准。
一、面试对象和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进行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二)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四)身体条件合格;
(五)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书或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二、面试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三、面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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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由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委员会由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指导中心,设在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组建。该审查委员会一般不少于17人,由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教育教学专家、相关专业教授或副教授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面试工作。各面试点和接受委托高校设立分委员会。面试点的设置标准、数量、区域布局等工作由省指导中心负责。
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分委员会,负责本面试点和本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的面试工作。该审查委员会一般不少于17人,由学校领导、教育教学专家、相关专业教授或副教授及师资工作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并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专业评议组,每组一般由3至5人组成,具体负责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申请人的面试工作。其中,各面试点须外聘3名以上专家,各接受委托高校须外聘1名以上专家。
四、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检测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一)理论知识与技能:包括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专业素质,及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等;
(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理解和把握教学大纲、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开展教育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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