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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检测机构名称 检测机构资质 报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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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1、本报告书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由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按照规定的式样制作。报告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不需填写的,应在空白处填写“无”。
2、本报告书包含封面、《检测报告汇总表》、《检测报告记录表》及检测现场照片。每份报告书应按顺序编写页码,在“共 页第 页”处分别填写总页数、页码,如:“共6页第2页”。
3、本报告书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编制人审核确认,并加盖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印章、骑缝章。
4、《检测报告记录表》内的“检测结果”应当载明所检查测试的设施所在具体位置、名称及编号、型号、数量等,并客观记录其运行的具体数据(值)或状态,根据实测记录给予“合格”“不合格”的结论判定。
5、应在《检测报告汇总表》的检测情况汇总及结论栏内要写明《检测报告记录表》内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和内容的编号及不符合情况描述,并对单项项目给予“合格”“不合格”判定。
6、建筑消防检测机构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7、建筑消防检测机构应使用甘肃省社会消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全程记录检测过程并生成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唯一编码。
8、委托单位可使用甘肃省社会消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报告唯一编码查验报告真伪。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无唯一编码或查验报告内容与纸质报告内容不一致的,均视为虚假报告。
9、本报告书一式三份,一份本机构存档,一份送委托单位,一份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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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核/验收/备案文书号 受检单位 安装单位 项目地址 层数 地上 地下 使用 性质 检验 次数 联系 电话 联系 电话 检验 类别 单体 建筑名称 建筑高度 (m) 年度/竣工检测 建筑面积(m2) 地上 地下 工程概况 (根据实际自行增减) 设施类别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 4、消火栓和消防炮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9、机械排烟系统 10、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1、应急广播系统 12、消防专用电话 13、消防分隔设施 14、消防电梯 15、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 16、灭火器 17、其他 经检测上述所检项目运行情况综合判定结果为 。(详见检验结果汇总表) (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印章) 签发日期: 检测人员 检验结论 检测日期 备注 此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本单位存档,一份交受检单位,一份交当地公安消防支队。 技术负责人:
编制人: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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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项名称 检测情况汇总及结论 1 消防供配电 设施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消防供水 4 消火栓和 消防炮 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 泡沫灭火系统 7 气体灭火系统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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