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印发游仙区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服务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绵游卫发[2012]184) - 图文
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再评价。
五、其他:
联系人:区卫生局:贾成江
电话:2274090
区妇幼保健院:伏绵蓉 电话:13518313316 附件:
1、游仙区助产技术服务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人员名单
2、《绵阳市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评审及质量控制标准》 3、绵阳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合格证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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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游仙区助产技术服务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
人员名单
一、游仙区助产技术服务质量控制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晓玉 区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安丽琼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副主任医师 田 禾 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 成 员:肖冬梅 区卫生局基妇股股长
阳 泉 区卫生局医政股副股长 杨泽贵 区卫生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贾成江 区卫生局基妇股副股长
赵春娥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副主任护师 杨 忠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主治医师 钟运明 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监督一科科长 伏绵蓉 区妇幼保健院基保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妇幼保健院,由杨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伏绵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技术指导组人员名单:
组 长:安丽琼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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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赵春娥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副主任护师
杨 忠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主治医师
成 员:王 华 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治医师
尚玉蓉 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治医师 李天凤 郭美凤 周 兵 伏绵蓉 区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主治医师 区妇幼保健院儿科主治医师 区妇幼保健院儿科主治医师
区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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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评审及质量控制标准
(一级)
总分:100分
评审机构: 扣 分: 得 分: 评审专家: 评审时间:
一、一票否决(以下条件不满足,一票否决)。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医疗机构执业地点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载明地址一致。 2、设置医疗科目含妇产科或产科。 3、所有在机构执业的医师、护士均已注册,注册在本医疗机构,并无超范围执业。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取得助产技术的《母婴保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批准的技术项目有助产技术。 4、禁止非法出具、转让、出售《出生医学证明》。
5、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二、评分条款。
1、评审:总分100分。≥85分,无一票否决项,判定为合格。 2、质量控制:实际分值排序,无一票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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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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