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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压作为设计雪压,且雪荷载不与屋面活荷载同时考虑。 4)地震作用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全国各地的抗震设防基本烈度分为:非抗震设防地区以及抗震设防烈度6、7、8、9度地区。本技术指导意见适用非抗震地区和抗震设防烈度6~8度地区,9度区应作为特殊站点进行设计。 5)机房荷载
机房结构应满足壁挂设备、落地机架及电池设备的安装要求。一般情况下,自建地面机房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6.0KN/m2,局部摆放电池的区域不应小于10.0KN/m,如有特殊需求,应按实际的工艺要求进行设计。 4.1.2.2主要技术参数 1)结构安全等级取为二级。
2)设计基准期为50年。土建机房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3)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在非地震区,结构设计不考虑抗震;在设防烈度6~8度地区,按本地区设防烈度计算地震作用并采取抗震措施。 4)如有特殊需求,应按实际要求进行设计。 4.1.2.3设计要求
1)一般要求
(1)土建机房结构形式宜采用砖混结构。
(2)砖混机房材料选择应坚持墙材革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合理选用结构方案和砌体材料,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不应选用烧结粘土砖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墙体材料。
(3)砖混机房所选建筑材料中,普通砖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其他砌体材料应符合国家规范对其强度等级的要求;构造柱、圈梁及其他各类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钢筋宜选用HRB400级和HRB335级,也可采用HPB300级。
(4)砖混机房宜采用现浇混凝土楼板,避免选择预制混凝土板和叠合楼板等结构形式。当条件限制必须采用预制混凝土板时,应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相关抗震构造措施应严格执行。
(5)砖混机房按非上人屋面进行设计,屋面应设置保温、隔热层。如受场地条件限制需建设屋面桅杆或铁塔时,应由设计人员充分考虑塔桅荷载,且未经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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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人员确认,不得擅自在屋面建设任何附属物。 2)构造要求
(1)砖混机房应根据国家相应规范要求设置圈梁、构造柱等构件,其中圈梁应在墙底和墙顶设置两道;构造柱宜在墙体转角、内外墙交接处、墙长大于6米的中部等位置设置。圈梁和构造柱截面尺寸、配筋构造等应由设计人员明确指定。
(2)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沿墙高每隔500mm设2?6水平钢筋和?4分布短筋平面内点焊组成的拉结网片或?4点焊钢筋网片,每边伸入墙体内不宜小于1m,此外尚应根据机房建设地的抗震设防烈度的不同,考虑沿墙体水平通长设置高度。施工顺序是先砌墙后浇构造柱。 3)基础要求
(1)基础一般情况埋深不小于0.5m,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宜尽量浅埋,基础底面宜埋置在同一标高,否则应增设基础圈梁并应按1:2的台阶逐步放坡;同时,地基土必须是弱冻胀或不冻胀的原状土。若板下基土为强冻胀土,可将冻深范围内基土换填成粗砂、碎石等非冻胀土。
(2)基础宜选择条形基础,如地基土条件较差,宜选择换填等形式进行处理。 (3)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与埋深不小于500mm的基础圈梁相连。 4.1.3 电气 4.1.3.1一般要求
机房配套的照明、检修插座和空调配电,采用~380V/220V,三相四线制交流电源系统供电,电源引自基站交流配电箱内的独立回路。 4.1.3.3设计要求 1)照明
采用控照式灯具,T5荧光灯光源,照度200lx,参考平面为地面。 机架列间吸顶或管吊安装。 光源宜分列手动控制。 2)检修插座
检修插座宜在机房四周墙壁明装。
检修插座应独立回路供电。 3)管线
采用0.45/0.75KV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阻燃B类电线,穿金属线管明装。 4.1.4 空调、通风
4.1.4.1普通基站机房的室内环境要求:
根据现网无线设备和传输设备对机房环境的要求,普通基站室内温度范围为10℃~30℃,湿度范围为20%~85%。
基站室内温度范围应为室温≤30℃(在此温度范围内空调不工作),湿度范围为20%~85%;夏季空调室内降温启动温度应设为30℃,室温降至26℃(暂定)时停止工作;
室外一体化机柜内工作温度范围应为0℃≤柜内≤35℃(在此温度范围内空调不工作),电池柜(舱)工作温度范围应为 0℃≤柜内≤40℃(在此温度范围内空调不工作),湿度范围为20%~85%;夏季空调一体化设备柜内降温启动温度应设为35℃,柜内温度降至30℃(暂定)时停止工作;夏季空调电池柜(舱)内降温启动温度应设为40℃,柜内温度降至35℃(暂定)时停止工作;冬季柜内空调升温启动温度应设为0℃,柜内温度升至5℃(暂定)时停止工作;室内相对湿度为50%。 4.1.4.2基站机房应根据远期通信设备散热量预留空调用电量,为避免设备长期闲置,应根据通信设备的安装情况分期装机。 4.1.4.3基站机房不设置备用空调机。
4.1.4.4严寒地区、寒冷地区的基站宜选择冷暖型空调机,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的基站,宜选择单冷型空调机。
4.1.4.6空调室内机的位置应根据工艺机架的摆放确定,保证气流通畅,原则上空调室内机宜布置在发热量大的通信设备附近,为保证送风均匀,宜在机架列间端头布置空调。
4.1.4.7空调室外机应布置室外通风良好、日晒较少的位置。
4.1.4.8空调设备应预留满足通信行业要求的的通信接口,空调设备工作状态应能通过通信接口进行识别和管理。
4.1.4.8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新建基站配套设施总技术要求》的规定。 4.1.5 防雷接地
4.1.5.1通信基站必须采用联合接地系统。
4.1.5.2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必须选用经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部门测试合格的防雷器。
4.1.5.3其他技术要求详见铁塔集团编制的《通信基站防雷接地技术要求》的规定。
4.1.6 验收要求
新建机房工程验收应按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
4.2 彩钢板机房、一体化(集装箱)机房 4.2.1 建筑 4.2.1.1一般要求 1)机房面积、层高
机房面积根据通信工艺需求确定;
机房层高的确定,自建房净高宜为2.8米。 2)防水要求
机房屋面板宜采用单坡屋顶,结构找坡,排水坡度≥5%,坡向机房的背面(没有机房门的一侧)排水。全国个别雪荷载比较大的地区(比如黑龙江、西藏、青海等地区)≥8%。
彩钢板机房、一体化(集装箱)机房各接缝处应具有较好的密闭性,能防止水的渗入,具体应满足《通信系统用室外机房》YD/T 1624-2007中6.12的要求。 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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