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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自然人张三B、江苏省高院C、中华人民共和国D、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蒙古族E、西藏自治区
五.简答题(8×5=40)
1.市民社会和国家分离对近代西方世界有着怎样的历史性意义?
2.什么是法律部门?简述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和原则。
3.简述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的特征差异。
4.确定法律效力等级应遵循那些原则?
5.什么是法制现代化?马克思关于法律发展理论的研究范式有哪些基本特征?
六.论述题(第1.2题15分,第3题30分)
1.比较前资本主义社会法律你类型与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类型在基本特征上的差异。
2.论述法律形式合理性的具体表现。
3.试论法律与自由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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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法律专业试卷
科目:法理学
一. 名词解释(20分)
1.法的现象的价值评价 2.法律关系
3.法的现象的历史类型 4.法律文化 5.法治国家
二.判断(10分)
1.立法需要较高的立法技术说明,法对客观规律的反映具有较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
2.普通法法系受经验主义哲学影响,重视演绎法的认识方法;民法法系受理性主义哲学影响,重视归纳法的认识方法.
3.1066年的诺曼征服,是标志着英国普通法开始形成的重要历史事件.
4.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立法体系是内容,而法律体系是立法体系的外在表现形式.
5.在一定的法理学体系中,方法论处于核心的地位.
6.在法律观念中,人们的法律价值观念在其中处于核心的地位.
7.某市房屋拆迁”钉子户”,为维护自己的权利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周旋”的做法,属于守法行为.
8.司法权的被动性,主要体现在司法程序的启动方面.
9.法律通过对人们思想意志的指引从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10.中央和地方的二元立法体系,构成了我国立法体系的主要特征.
三.单项选择(10分)
1.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 )
A. 无过错责任原则 B. 过错责任原则 C. 严格责任原则 D. 公平责任原则 2.在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要素中,其核心要素是( ) A. 前提条件 B. 法律后果 C. 法律制裁 D. 行为模式 3.货币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属于( )
A. 权利 B. 物 C. 非物质财富 D. 行为结果
4.在法律的溯及力问题上,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采取的做法是( ) A. 从旧原则 B. 从新原则 C. 从旧兼从轻原则 D. 从轻原则 5.认为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的法学派别是( )
A.自然法学派 B. 分析法学派 C. 历史法学派 D. 社会法学派 6.以下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方法中,不具有立法效力的是( ) A. 法律清理 B. 法典编纂 C. 法规汇编 D. 法律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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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把西方法律传统概括为”形式法律”或”形式主义法律”. A. 韦伯 B. 梅因 C. 庞德 D. 罗尔斯
8.凭借法律对人们的( )功能,人们可以对行为作出合理选择与预测. A. 行为评价 B. 行为预测 C. 行为制裁 D. 行为教育
9.在法律对人的效力问题上,当今大多数国家采取的处理原则是( ) A. 属人主义原则 B. 属地主义原则 C. 保护主义原则 D.结合主义原则 10.”无罪推定”在我国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中体现为( ) 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C.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D. 司法责任原则
四.多项选择(20分)
1.我国当前法学理论界的主流观点认为,法律的构成要素包括( ) A. 法律规则 B. 法律原则 C. 法律政策 D. 法律概念 E. 法律理想
2.法的现象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历史时期往往存在共同性是因为( )
A. 法律具有阶级性 B. 法的现象是客观规律的反映 C.法律作为社会公共管理的功能是任何时期、任何国家的法律所必备的 D. 法律自身具有的专门的形式和技术的通用性 E. 不同国家、地区、民族间的法律交往 3.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主要是( )
A. 立法机关的设立情况 B. 法律的调整对象 C. 立法体系的结构 D.法律调整的方法 E. 立法者的主观意志
4.法学理论界通说认为,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 ) A. 财产 B. 物 C. 行为(结果) D. 非物质财富 E. 人 5.法律程序的相对独立性表现在( )
A. 法律程序的合理性有其自身的评判标准 B. 法律程序具有自身独立的可信度 C. 程序法的发展具有稳定性和延续性 D. 法律程序有其自身独特的程序传统 E.法律程序相对落后于与其相适应的实体法
6.<<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法律规范的基本分类理论看,上述规范属于( ) A.强行性规范 B. 任意性规范 C. 调整性规范 D. 授权性规范 E. 构成性规范 7.法律最直接的作用对象是行为,法律对人们行为产生的影响包括( ) A. 指引 B. 预测 C. 评价 D. 规制 E. 教育
8.以下基本特征属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类型的是( )
A. 确认财产私有权神圣不可侵犯 B. 维护等级特权制度 C. 义务本位和权力本位 D. 法律在社会调整体系中的地位较低 E. 法律形式化蓬勃发展
9.法学家与法律职业者所构成的法律人共同体之”共同性”具体表现为( )
A. 共同的职业知识 B. 共同的职业语言 C. 共同的思维方式 D. 共同的职业技术E. 共同的职业伦理
10.从调整手段的角度可以将社会调整分为( )
A. 规范性调整 B. 法律调整 C. 政策调整 D. 道德调整 E. 习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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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简答(40分)
1.简述法的现象的特征.
2.简述司法法治主义的基本要义.
3.什么是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有何基本特征?
4.简述立法的法治化原则.
5.简述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含义.
六.(1.2题每题15分,第3题20分,共50分)
1.试论法律秩序形成的内部机制和外部环境.
2.论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3.通过法律与市场经济的历史逻辑关系论证法律在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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