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法案例分析
员误发成505台。在运输途中,由于被一车追尾,20台彩电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全宇公司在S区合同约定地点接收了505台彩电,当即对发生损坏的20台彩电提出了质量异议,并将全部彩电交付大兴公司。由于彩电滞销,大兴公司一直拒付货款,致全宇公司一直无法向天鹅公司支付货款。交货2个星期后,全宇公司向天鹅公司披露了是受大兴公司委托代为购买彩电的情况。 问题:v
1.天鹅公司事先并不知晓全宇公司系受大兴公司委托购买彩电,知悉这一情况后,天鹅公司能否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为什么?v 2.全宇公司与天鹅公司订立的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v
3.大兴公司多收的5台彩电应如何处理?为什么?v
4.如追尾肇事车辆逃逸,20台受损彩电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v
案例十分析
1. 能。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后,第三人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
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
2. 部分无效。因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超出部分无效。v
3. 应返还给天鹅公司。属于不当得利。v
4. 应由天鹅公司承担。标的物交付前发生的损失应由出卖人承担。v
5. 不能。因为第三人选定了相对人后,不能变更选定的相对人。v
《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
v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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