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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暂行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东华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的管理与合理使用,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根据《关于编制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的通知》,特制订本管理方案:
一、管理小组 组 长:陈明波
副组员:苏恩杰、邓明雄、徐辉权、崔 艾、邓丕雄、杨宝
二、管理细则
1、教师周转房资产所有权为学校所有。入住对象为所在学校的城乡交流教师和在岗在编教师。
2、教师周转房的入住对象按照在岗在编双职工优先选择住房,其他带家属的单职工按照德、能、勤、绩、廉以及年龄、资历、家庭人口等相关备件确定。
3、学校与入住教职工签订住房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入住教职工居住期间按照规定缴纳水电费,不缴纳房租费。
5、教师周转房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如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或者连续两周闲置不住,学校有权收回并另行安排。
6、入住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退休、退职或死亡等情况必须在1个月内退房,便于学校管理。入住教职工不得在周转房内办理丧事。
7、入住不得改变周转房结构、擅自进行装修和违规搭
建等,否则学校有权屋收回住房。若住房自行添置、安装电视、电冰箱、橱柜等设施,在退房时应在1个月内搬走,否则设施损坏,学校概不负责。
8、入住教职工不得将私人物品堆放在周转房公共区域,要保证公共区域的空间。
9、老师周转房如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漏水不、停电、停水、墙面脱落、地面脱落等情况,由个人提出申请,学校进行维修。如人为造成损坏,由住户负责维修,室内插座、灯泡、开关、水龙头等易耗品的损耗由住户自行承担。
10、入住教职工要负责所住房间门口的卫生,要保证门口干净整洁并注意公共卫生,不得乱扔垃圾等。
11、入住教职工不得在房屋中从事违背社会公德,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12、入住教职工不得在住房中从事牟利性事业,如私开小卖店等,更不能在周转房内进行娱乐、赌博等行为,否则学校有权收回住房。
13、入住教职工对所住房间的消防安全负责。 暂行管理办法从2015年9月1日开始施行,全体教师应从大局出发,服从分配。如若不服从学校分配,视为自动放弃。
本办法由工会、总务处具体实施。
东华初级中学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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