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石油化工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第部分业务流程B,新编进口原油代理业务流程制度范本格式
合同尾款,分(子)公司应与联合石化取得一致意见后,在半年内结清。
联合石化原油部门与财务部门每月对上月代理进口原油付汇
情况进行核对,如有差异,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对由于计价期及二次分量等原因形成的合同尾款,由原油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每月与境外子公司进行核对,在半年内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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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与档案管理
联合石化财务部门及其境外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和注册地适用会计准则,对代理进口原油业务及资金结算进行账务处理,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
四、
联合石化原油部门与财务部门分别对业务卷宗和财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按照规定时间保存。
相关制度目录 (制度后标号为《内控手册配套规章制度汇编》目录索引号)
1 关于印发《原油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化股份生[2007] 419
号) ----1.5.7
2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实
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石化股份法 [2003] 419 号) ----1.12.1
3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会计制
度(2006)》的通知(石化股份财[2006] 508号)
----
4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降低进口原油滞期费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石化股份生〔2007〕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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