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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9)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22、简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有哪些? (1)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 (3)缺乏显著特征的。上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23、简述申请商标注册的要求?
1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和商品或服务名称。
2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服务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3注册商标佑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4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文字、图形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24、简述对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其商标核准注册日期必须先于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日期。
(2)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法定期限为5年,申请人必须自被争议的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
(3)争议中的两个注册商标,即被争议商标和提出争议所依据的商标须具有利害关系。
(4)申请争议裁定的事实与理由,不得与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前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事实理由相同。
25、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 (1)侵权损害事实; (2)加害行为的违法性;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一般情形下,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损
害行为,二是行为的违法性。 26、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例外情形?
(1)合理使用;(2)权利用尽;(3)先用权;(4)在先权利。 27、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消除影响。 (3)赔偿损失。 28、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行政责任。 (1)责令被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4)罚款;在处理商标侵权行为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9、简述商标侵权行为责任的赔偿计算。
注册商标所有人因商标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其损失。根据《商标法》第56条的规定,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0、商标侵权行为的刑事责任。
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之商标侵权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给予行为人以严厉的刑事制裁来打击和预防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第59条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构成侵犯商标权犯罪的。 32、简述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
(1)使用侵权; (2)销售侵权; (3)标识侵权; (4)反向假冒侵权;(5)其他侵权。 31、简述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33、简述商标管理机关对非注册商标使用管理的主要内容。 (1)对使用未注册商标是否违反商标禁用条款的管理; (2)对未注册商标是否冒充注册商标的管理; (3)对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管理;
(4)对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再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管理。 34、简述商标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当事人按照自愿、平等原则进行协商。 (2)行政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侵权纠纷依法处理。
(3)行政调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事人请求,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4)诉讼解决。被侵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35、简述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主要特征。
(1)客体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商标法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以及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个人与单位都可以构成此类犯罪; (4)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此类犯罪。 36、简述专利权的特点。
(1)独占性。又称为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排他性的独占权利。
(2)地域性。是指依照一国的专利法所取得专利,只能在该国地域范围内有效,超出该国地域范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3)时间性。是指专利的法定有效期限。专利权人只能在该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该期限届满,专利权及丧失效力,该项技术即成为人类社会的共有财富,任何人都可以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
37、简述发明的类型。
(1)产品发明,是指通过人的智力劳动、经过人工执照的各种新制品。例如对仪器、装尺、用具或组合物等作出的发明。
(2)方法发明,是指制造某种产品或生成某种物质所使用的特殊手段或特殊步骤。
(3)改进发明,是指对已有的方法或发明提出的创造性变革。 38、简述发明所具备的特征。
(1)发明必须体现为一种技术思想和技术方案; (2)发明在实践中必须具有应用价值; (3)发明是利用自然规律的结果。 39、实用新型的特征。
(1)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产品,是经过生产加工过程而获得的实物; (2)实用新型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构造,或者是二者的结合;
(3)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要低于发明,这是发明与实用新型之间的本质区别,也是设立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的价值所在。 40、简述外观设计的特征。 (1)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有关; (2)外观设计必须适用于工业应用;
(3)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的设计;(4)外观设计应该富有美感。 41、简述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有哪些。
(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不可专利的项目,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新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42、判断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应掌握的标准。
(1)公开标准。如果公开发表、使用公开或以其他方式公开了,即丧失新颖性。 (2)地域标准。不同的国家对此规定不同,大致分全世界新颖性标准、本国新颖性标准和混合新颖性标准。
(3)时间标准。目前世界各国判断新颖性有三种时间标准:以发明日为准、以申请日为标准、以申请时刻为标准。
(4)丧失新颖性的例外。在某种情况下,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公开并不丧失新颖性。 (5)抵触申请。
43、何为抵触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抵触申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内容相同的发明先后分别向专利局体出专利申请,先提出申请的为在先申请,后提出申请的为在后申请,在先申请构成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
构成抵触申请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在先申请必须是在在后申请申请日之前提出申请,而在先申请的内容必须是在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以后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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