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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季煤[2018]40
关于印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7]5号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牢固树立安全管理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了《河南地方煤炭集团季布煤业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河南地方煤炭集团季布煤业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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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方煤炭集团季布煤业有限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为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一、指导思想
立足于我矿安全生产实际,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煤矿安全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及和谐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我矿安全管理基础,巩固和发展当前安全生产成果,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支撑,以持续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不断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积极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任务
“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支撑,以事故隐患自查整改为核心”,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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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我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不断细化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起先进适用的重预防、全过程、动态化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握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的主动权,遏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为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年度重点日常工作来抓,我矿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 长:范 奇(矿 长)
副组长:张国华(总工程师) 陈文艺(安全矿长) 钱留套(生产矿长) 王自伟(机电矿长) 成 员:刘同纪 冯红伟 钱发治 范俊涛 李海洋 刘照邦 李自宾 袁占营 艾青坡 秦天才 葛旭良 王建中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一)、责任分工
1、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安全矿长负责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
3、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防治水、地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生产矿长负责采掘工作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机电矿长负责机电、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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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办公室主任负责职业病防治及地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各业务科室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各区队负责采掘工作面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各班组负责工作地点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各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工作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1、矿长职责
1)矿长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指令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
4)定期听取安全矿长对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汇报,保证隐患排查治理所必须的资金、设备及材料。
2、总工程师职责
1)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2)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3)审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 3、生产副矿长职责
1)生产副矿长承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根据煤矿行政的安排和总工程师的要求,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完成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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