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第04章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技术 - 图文
四、危险源与事故的关系
一起事故的发生是前面所述的三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
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前提,没有第一类危险源就谈不上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也就无所谓事故。
另一方面,如果没有第二类危险源和第三类危险源对第一类(静态)危险源的动态触发,也不会发生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第二类危险源和第三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这三类危险源相互依存、相辅相成。
第一类(静态)危险源在事故时放出的能量是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能量的主体,主要决定事故的后果的严重度;第二类和第三类危险源(统称为动态触发型危险源)出现的难易程度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这三类危险源共同决定事故的危险性。三类危险源与事故之间的关系可用下图表示。
决定事故发生的严重度
前提条件动态触发型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第三类危险源事
后果伤亡损失财产损失
+(第一类危险源)静态危险源=故
结果能量或危险物质意外释放三类危险源与事故的关系图
从物质能量的观点出发,将重大危险源引发的事故看作是重大危险源中的危险物质固有能量在诱发能量条件下能量的释放。
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主要是由重大危险源中的危险物质的固有能量和使危险物质发生事故的诱发能量所决定的。
重大危险源中的危险物质本身固有的能量是发生事故的前提,危险物质的固有能量只能在适当诱发能量作用下才会诱发造成事故,固有能量与适当的诱发能量相互作用是事故造成的原因,没有固有能量或没有适当的诱发能量,就不可能发生事故。重大危险源中的危险物质固有能量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性,诱发能量决定事故的难易程度,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危险性是由固有能量和诱发能量共同决定的,重大危险源与事故的关系可用下图表示。
重大危险源中危险物质固有能量相互作用诱发能量固有能量意外释放发生事故重大危险源与事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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