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炼钢厂岗位禁令合订本(新修改)
5、严禁龙门板钩铆钉脱落钩片分散使用。
6、严禁龙门钩瓦磨损量达原厚度80%后不更换使用。 7、严禁在锻造吊钩、耳轴磨损后焊接使用。
8、严禁各类耳轴、销轴磨损量达原直径10%后,不降低载重量或更换进行使用。
9、严禁钢包、中包、废钢等各类焊接耳轴座处焊缝不修复使用。 10、严禁各类吊具金属探伤不合格继续使用。
6、受限空间作业十二严禁
1、严禁未可靠隔绝设备连接的物料及能源介质进行作业
2、严禁未切断设备动力电源,未挂“严禁合闸”警示牌,无专人负责监护,进行作业
3、严禁未打开设备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或采用强制通风进行作业 4、严禁有毒或窒息性气体检测不合格进行作业。 5、严禁通风前未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确认进行作业。 6、严禁作业过程每间隔2小时未检测进行作业。 7、严禁设备内照明不符合安全电压要求进行作业。 8、严禁设备进出口通道不畅通进行作业。 9、严禁无监护人员或应急措施不到位进行作业。 10、严禁动火作业前消防措施未到位进行作业。 11、严禁各类相关审批手续未到位进行作业。 12、严禁作业结束未清点人数、工器具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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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炉部分
1、转炉作业十七严禁
1、严禁在铁水包、废钢斗及吊物下逗留或经过。 2、严禁转炉吹炼期间周围5米以内站人、休息、逗留。 3、严禁在兑铁、加废钢、倒炉期间从炉前通过。
4、严禁倒炉出钢过程中,从炉后经过或从事其它作业活动。
6、严禁未关闭挡火门进行吹炼作业;严禁炉前未关闭挡火门进行测温、取样作业;严禁炉后未关闭挡火门进行出钢作业。
7、严禁未经煤气浓度检测确认,单人私自进入散装料跨区域作业。 8、严禁倒炉加废钢、兑铁过程中,在炉口正前方不安全位置进行各类作业。 9、严禁倒炉作业、炉子抬起、摇下过程开挡火门。 10、严禁测温、取样人员作业完未撤离到安全位置动炉。
11、严禁倒炉过程炉口扇形区域站人(3#炉东侧通道在倒炉、兑铁、加废钢时严禁站人)。
12、严禁从对向行驶的钢包车、渣车之间通过或与其它车辆抢道。 13、严禁转炉吹炼期间进入炉下作业或从炉下通过。
14、严禁钢包车、渣车运行过程中,在运行轨迹5米以内站人通行。 15、严禁钢水包吹氩、喂丝、调温过程中,钢水包周围5米以内站人或从事其它作业。
16、严禁渣盘、渣道积水。
17、严禁在钢包车未停稳时戴卸吹氩管。
2、转炉重大危险源控制十严禁
1、严禁废钢潮湿、密闭容器、易燃易爆物品入炉。 2、严禁氧枪、烟罩、炉口、耳轴、托圈漏水或突然断水。 3、严禁钢水过氧化时测温、取样、摇炉。 4、严禁氧枪金属软管未及时更换或大喷烧损。 5、严禁补炉材质不同,加入量太大,烧结时间不够。 6、严禁砖补面积较大,未烧结好,治炼时倒塌。 7、严禁氧枪断水、喷头掉、烧漏造成炉内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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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严禁氧枪钢丝绳断、私自解除联锁。 9、严禁下套砖、焊烟罩、换氧枪措施不到位。 10、严禁摇炉手柄、急停按钮、倾动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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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车部分
1、天车作业十三严禁
1、严禁天车未停稳、不联系或柱旁1m上下车。 2、严禁翻越卷筒、减速机、电机。 3、严禁未停车、停电进行清扫、润滑。 4、严禁大车运行时断开门仓开关。 5、严禁超负荷,歪拉斜吊进行起吊作业。 6、严禁看不清,指挥信号不明盲目进行起吊作业。 7、严禁物体捆不牢、挂不稳进行起吊作业。 8、严禁被吊物上有人或浮动物进行起吊作业。 9、严禁人员手扶吊物,未远离吊物进行起吊作业。 10、严禁钢水、铁水包地面无人指挥、确认进行起吊作业。 11、严禁未试限位、制动器、急停开关进行作业。 12、严禁吊钩猛起猛落和大车距挡头10m高档运行。 13、严禁吊运满包钢水包、铁水包时高空运行。
2、天车重大危险源控制七严禁
1、严禁主付钩上升限位、重锺限位失灵、失效。 2、严禁主付钩钢丝绳断裂、吊钩断裂、抱闸溜钩。 3、严禁滑轮片变形、磨损、联轴器脱齿、齿磨、卷筒窜位。 4、严禁电器发生短路或漏电。 5、严禁上升、下降接触器粘连、卡位。
6、严禁钢体滑体检查、紧固不到位,引发滑体坠落。 7、严禁抢检修作业工具、备件放置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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