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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研发项目加计扣除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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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3 12:05:31

4类研发项目加计扣除资料清单

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料,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得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因此,企业要认真对照本办法规定所需要提供的各项资料,重视对各项资料的准备工作,确保内容真实、资料齐全,力争在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能够及时、完整、准确地提供这些资料,避免由于未能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资料而导致不得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后果。研发方式分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项目、委托研发、集中研发。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针对不同的研发方式,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如下资料:

1、自主研发项目需要报送的资料包括: 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研究开发费预算、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和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如果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企业还需要提供地市级(含)以上政府科技部门出具的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2、合作研发项目需要报送的资料包括: 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研究开发费预算、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如果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企业还需要提供地市级(含)以上政府科技部门出具的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3、委托研发项目需要报送的资料包括: 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研究开发费预算、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

果报告等资料。如果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企业还需要提供地市级(含)以上政府科技部门出具的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4、集中研发项目需要报送的资料包括:被分摊方应当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以及由企业集团母公司负责编制的立项书、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表、决算表和决算分摊表、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如果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企业还需要提供地市级(含)以上政府科技部门出具的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上述协议或合同应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研究开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应当遵循权利和义务、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的原则。

另外,企业还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该资料虽然不是税法规定的必报资料,但是该资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等方面都具有很强的证明力,有助于企业顺利实现加计扣除研发费的目的

高新企业复审中的问题及对策

一、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存在问题 (一)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规定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并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由此可知,企业想要永久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必须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的要求规范企业财务核算。

(二)当前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近几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情况来看,审查专家组对研发费用的比例的合理性和配比情况较为关注,对很多企业提出以下问题:第一,研发费用中人员人工支出占当年支付给职工的支付比例,与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差较大;第二,研发费用中各明细占研发费用总额比例过低或高,较为异常。

二、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对策

(一)重视并深入分析复审问题

能否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关键是被审企业如何做好复审答复报告和如何进行复审答辩;被审企业在收到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问题后,必须重视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复审答辩小组,对复审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复审情况来看,很多企业存在上述提到的第一个问题“研发人员工资比例与人数比例不配比”,主要是因为计入研发人员工资取数来源于财务研发费用专项核算,当年支付给职工的支出取数来源于企业的现金流量表,很多企业在做研发费用专项核算表时与现金流量表未统一核算口径,导致两个表核算的内容出现漏项或多项的情况,例如研发费用专项核算表核算的近三年的研发人员工资只计入了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人员奖金、公积金、社保及其他补贴没有计入;但是现金流量表核算的当年支付给职工的支出包括所有奖金、公积金、社保及其他补贴。

上述提到的第二个问题“研发费用中各明细占研发费用总额比例过低或高,较为异常”,主要是因为企业没有做好研发费用的规划。

(二)真实、合理做好研发费用各明细支出比例的规划从高新技术企业的业务情景来看,研发费用各明细支出都有一定合理区间,超出或低于这些比例,会引起评审专家组重点观注。例如研发人员人数占总人数80%这个比例就是异常,因为法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数占10%以上就是合理了,该企业研发人员占80%,而销售人员、实施人员、职能部门等人员仅为20%,对一般企业来说较为异常。因此财务在进行研发费用核算之前,应该首先了解和确定各研发费用明细比例的合理区间。下面,我们看一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规范中,与比例有关的规定:

1.科技人数规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2.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规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 万元至20,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4.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另外,根据复审经给来看,研发费用各明细有以下合理区间:(1)“研发费用—直接投入”,不要超过研发费用比例的60%;(2)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不超过公司当年总折旧的25%;(3)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各科目费用占比企业实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建议不要偏离太大,否则容易被视为异常,会引起评审专家的注意,从而增大了抽查或专家答辩的可能性。

(三)规范各研发费用核算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研发费用核算时,应当按照以下划分标准严格归集、分项核算,做到核算口径一致。

1.人工费

在界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时,首先必须明确研发人员的构成主体,其中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以及在本企业累计工作183 天以上的前三种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其

所发生的人工费主要指从事研发活动的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薪酬。其中包括研发人员的基本工资、资金、津贴、各种补贴、年终嘉奖、加班工资以及其他与人工费用相关的支出。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人工费不包括发放给研发人员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等职工薪酬;对辅助人员发生的费用应该按照不同研究项目使用辅助人员的时间,采用合理的比例进行分摊,例如各研究项目可按照工时分摊辅助人员的工资薪酬。

2.直接研发费

直接研发费用是指直接应用于研发项目的各种购置费、检验费等,其构成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研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燃料、动力等费用;另一类则是试验研发成果而发生的各中调试费、检验费等。

3.间接研发费

间接研发费是指为进行研发而购入的机器设备和无形资产以及各种长期待摊费用的折旧与摊销费用。此类费用主要包括用于研发项目的各种仪器、设备、固定资产、专业技术以及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修理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推销。但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租赁费不做为间接研发费用进行账务处理,而将该部分间接费用做为直接研发费用处理。

4.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企业从外部购入的,为完成企业新构思或新产品研发的新工序、新技术等方面的设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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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研发项目加计扣除资料清单 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料,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得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因此,企业要认真对照本办法规定所需要提供的各项资料,重视对各项资料的准备工作,确保内容真实、资料齐全,力争在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能够及时、完整、准确地提供这些资料,避免由于未能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资料而导致不得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后果。研发方式分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项目、委托研发、集中研发。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针对不同的研发方式,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如下资料: 1、自主研发项目需要报送的资料包括: 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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