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武汉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专题研究项目
武汉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专题研究项目
投标须知
一、招标项目基本要求
武汉市科技局此次面向武汉地区公开招标的专题研究项目总数为6项。所有项目研究任务均须于2010年6月底以前完成。具体项目名称和基本要求如下:
1、“十二五”期间武汉市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研究
在总结武汉市“十大”科技专项实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接国家和湖北省重大科技专项,结合武汉市“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发展的需求,特别是围绕武汉市半导体及大规模集成电路等15个新兴产业的产业化建设,研究设计“十二五”期间武汉市重大科技产业化专项及其实施机制,研究如何进一步发挥重大科技产业化专项对武汉高新技术产业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在全面分析武汉现有科技和产业现状、比较优势的基础上,结合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趋势,对接国家、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科学地提出“十二五”期间重大科技产业化专项的主攻方向、若干专题和100个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
2、武汉市“十二五”期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究
围绕“十二五”期间武汉市发展电子信息、钢铁、汽车、石化、装备制造、船舶、轻工纺织和物流等八大支柱产业和15个新兴产业亟需破解的科技难题,研究其产业发展中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在对产业科技需求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运用技术预见理论与方法科学选择产业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和100个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特别是对产业发展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的项目,提出产业科技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并就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实施机制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
3、“十二五”期间科技支撑武汉“两型社会”建设与科技供需对
1
接机制研究
研究“十二五”期间如何发挥科技对武汉“两型社会”建设的支撑作用,并根据“两型社会”建设的特殊要求研究提出100个“两型社会”技术支撑项目和以企业需求为主体的科技供需对接项目。分析武汉科技供需对接的现状,研究设计武汉市“十二五”科技供需对接机制及机制建设的保障措施。
4、武汉市“十二五”期间科技发展战略研究
立足于武汉市科技资源优势和“十一五”科技发展成就,围绕武汉市“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武汉市科技发展的战略目标(包括:科技进步贡献率目标、对外技术依存度目标、R&D目标、企业技术(工程)中心建设目标、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目标、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目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标、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和重大科技标志性工程等)、战略任务和保障措施。设定的战略目标必须有可靠的研究依据,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
5、武汉市“十二五”期间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研究
分析武汉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现状,研究武汉市“十二五”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以及重点任务,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尤其是要分析研究武汉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的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并提出50个新兴产业战略联盟与创新平台以及具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对策措施。
6、武汉市“十二五”期间自主创新产品与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研究 分析武汉市自主创新产品与技术标准发展现状,研究提出武汉市“十二五”期间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提升武汉产品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推动技术标准发展的总体战略,提出战略目标,确定发展方向及发展重点,提出100个自主创新产品(含技术标准)项目,并提出一系
2
列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较强可操作性的战略措施。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专职人员。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政府机关组成投标人联合体。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应签定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工作和责任。中选后一同与招标人签定合同,一同对招标人负责。
2、投标人应有一批高素质的软科学研究队伍,能比较全面地认识和理解项目的研究内容,根据国内外该研究领域的发展动态,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详尽的研究方案。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相关领域研究基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中选后能及时成立一支知识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研究队伍,并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所投项目进行攻关。
4、资信良好,在以往项目公开招标工作和武汉市科技局计划项目实施中无不良记录。
5、一个投标人可以对本次招标的多个项目进行投标。 6、专题研究项目1、2、3、6投标人在中标后可以武汉市科技局名义征集相关项目。
三、投标书填报要求
1、投标人应在填报《投标书》前认真阅读本须知,若有不明之处应向招标单位咨询求得澄清。
2、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
3、自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可在“武汉市科技局网站” (http://www.whst.gov.cn)下载《投标书》。
4、《投标书》一式 8份,其中正本(原件)1份,副本(复印件)
3
7份,在每份投标文件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包封中,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电子文件光盘与“正本”一起密封) 四、投标时间
投标人须于2009 年 10 月27 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书》一式八份外加一份电子文件光盘密封后,报送至武汉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开标
开标时间为2009年10月27日上午10时整,地址:武汉市科技局1610会议室。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投标单位代表及其它有关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时公开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文件如果没有密封或发现开启过的痕迹,则确定为无效投标,不予唱标。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编号确定。各投标单位务必派代表准时参加开标,否则投标无效。 六、评标及定标
武汉市科技局将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进行评价,并形成书面评标报告。11月底根据评标报告,由武汉市科技局决策确定中标人。
11月底通知中标人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与武汉市科技局签订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不符;
4
(2)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无共同投标协议; (4)投标文件印刷不清、字迹模糊;
(5)投标文件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认为重要的其它条件。
八、项目中期检查与验收结题
武汉市科技局将对本次公开招标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完成后还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武汉市科技局提供项目中期检查和验收结题材料,并根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意见对研究报告加以认真修改、完善。中期检查与验收结题办法按照《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九、项目经费安排与拨款方式
项目承担单位与武汉市科技局签订计划项目任务书后,武汉市科技局即向承担单位拨付项目研究经费的30%;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再拨付研究经费的40%;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研究经费剩余的30%。凡中期检查不合格、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不拨付当期经费。 十、联系方式
1、地址: 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15室。 联系人: 陈 健 电话: 65692139 电子邮件 :jihuachu@126.com
2、地址: 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503室。 联系人: 郭 峰 电话: 65692057 电子邮件:gf0717@163.com
武汉市科技局
2009年9月24日
5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