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某大型房地产公司工程部管理办法
参加人员应有并不限于甲方人员、相关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资料员、安装负责人,月例会参加人员应有甲方工程部主要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及总监代表和内业人员、施工单位的备案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同时约定施工单位不得以主管工长代替项目执行经理,项目执行经理的职称及执业资格应等同于备案项目经理。
如有特殊情况要向总监和甲方请假征得批准。若项目经理擅自不参加会议者罚款1000元/人次,与会迟到罚现金为100元/人次,若记账则翻一倍/人次。现场技术负责人擅自不参加会议者罚款500元/人次,与会迟到罚现金为50元/人次,若记账则为100元/人次。其他人员未按通知参加会议者罚款200元/人次。 三、工程材料、检测仪器、主要设备的管理 1、进场材料应与投标文件约定材料品质、品牌相吻合,要资料齐全。重要材料(如钢材、水泥、设备等)批号必须明确并与资料相吻合,否则令其退场。不按业主、监理要求退场者,强行其退场。
2、需要复验而未经复验的材料直接用于工程,经补办材料复验不合格者,责令施工单位将其退场并将已用于工程施工的材料予以拆除,并承担相应的损失,经复试合格者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罚,同时给予警告处分。
3、材料未经监理见证取样,实验结果无效。材料“三证、一复试”、隐蔽记录、砼、砂浆强度报告,要及时报监理备案。
4、检测仪器、仪表、计量器具应具有有效校验证明,并按规定定期校验,不经校验不得使用,未经许可使用仪器形成的测量成果无效,并对用该仪器检测的工程要重新复测。
5、重要的大型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要经政府安全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强行使用者做重罚处理,并责令验收或退场。 四、工程造价管理
1、工程施工中发现设计缺陷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由本工程的设计单位出具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执行,由此造成的增减费用在施工单位收到变更通知后14日内递交到甲方造价管理部门,甲方在14日内给予书面核定,费用的发生还应有现场隐蔽资料及图片或影响资料做支撑;
2、现场发生的签证资料,应在发生前由施工单位提出费用增加申请,报监理及建
21
设单位核实认可,发生后14日内递交相关资料及费用的计算书,若超过14日未完成,业主、监理可拒绝审核,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甲方于14日内审核完毕并书面告知施工单位,超过14日甲方未审核视为默认签证费用。
3、由于施工单位采取的新工艺、新方法,导致施工工期提前的,甲方不予奖励;由此造成的工程造价成本减少,甲方享有减少成本总额60%的所有权;由此造成的工程造价成本增加,由施工单位独自承担。 五、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目标: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结构质量达到优良,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顾客满意度100%。
2、质量控制点(轴线、坐标、标高、沉降观测、材料复试、隐蔽验收等)按有关规范实行报验制度。未经监理和建设单位签认擅自进行下道工序并自行隐蔽者,必须剥离检查,其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处罚款。 3、施工单位有责任发现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报告监理、建设单位,积极同监理、建设单位商定改进(正)措施。
4、分项、分部工程报验,施工单位除报验保证资料和验收资料外,应经班组自检,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统一检查验收签认合格。若不认真自检、互检,分部分项验收时发现重大原则性问题的,将处重罚。
5、不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私自变更设计工艺及工序的甲方将做罚款处理。 6、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或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施工程序者,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停工期间施工单位各项费用支出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7、拒不服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正常管理,态度恶劣者。处以重罚。 8、现场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或需旁站的部位施工时,作业面须有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在现场组织指导施工(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现场协调等)。如有违背将处以罚款。
9、施工单位分部(项)工程经验收评定,若存在一般质量缺陷允许修复,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存在较大质量缺陷的,责成有资质单位进行修复方案设计及论证,有责任方负责修复,同时甲方有权利做追加处罚;本工程不允许出现严重质量缺陷。 六、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22
施工现场签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及临时其它签证;二是乙方负责采购材料的签证。
(一)、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及临时其它签证
1、所有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及临时其它签证在发生后,必须在三天之内由公司工程部有关专业工程师及负责人签字确认,要求明确签证理由、签证要求是否属实、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工程造价及签字日期;
2、所有签证必须由公司工程部、造价部、监理、施工单位办理现场审查、测量收方、造价确认等手续;
3、所有签证单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加盖公章(或部门章)后方为有效;
4、所有签证单进行统一编号管理,由公司工程部、造价部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存一份,其中原件存入公司档案室,公司内各相关部门留存复印件;
5、工程结算时,凡本公司工程部及造价部没有签字的签证单,建设单位(即本公司)一律不予认可。
(二)、乙方负责采购材料的签证
同“材料管理”办法中乙方采购材料的认价管理。
(三)、所有现场签证单一律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且所有签证单必须至少签字到公司分管领导一级。签字完毕后,由工程部综合业务员统一分发。
(四)、现场签证在公司内部工作流程简单示意图: 施工单位提出签证 工程部、造价部各专业工程师及负责人在三日内签 署
(五)、凡未按上述程序与时间约定签字的现场签证单一律视为无效签证,不得作
23
监理单位现场确认 分管副总 工程部内业分送
为本公司与施工单位结算的依据。
(六)、上述程序中,公司工程部对所有现场签证单中有关技术指标负责。造价部对其中的造价指标负责。
七、材料管理办法
(一)、甲供材料的管理
1、造价部负责收集相关工程材料的信息资料;
2、造价部根据设计图纸及市场实际情况,提供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等相关市场信息;
3、工程部及造价部共同考察被确定的材料及商家,并进行谈判,形成书面意见; 4、根据考察意见,工程部及造价部初步确定使用材料,由造价部形成书面意见报公司批准;
5、由造价部负责、工程部参与起草工程材料类合同文稿,进行合同细节谈判,签署相关意见、建议;
6、工程部负责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的组织工作,负责材料质量验收;造价部予以配合。
(二)、乙购材料的认价
1、工程部根据设计图纸确定使用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等; 2、由造价部了解被确定的材料市场价格;
3、由造价部牵头、工程部配合,共同与施工方进行谈判,并报公司审批; 4、凡未由甲方签证确认的材料,施工方一律不准使用。即先签证后采购;
5、需要认价的材料,乙方在采购材料前,必须提前两周向甲方提交材料名称、产地、等级、样品等;
6、所有认价单必须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工程部、造价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八、工程款支付程序及流程
(一)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原则上按合同执行。为了调动施工单位的积极性和予以惩戒,工程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公司申请适当调整工程进度款拨付时间。
1、工程部在接到施工单位进度报表及付款申请报告后,应及时核实工程进度及工程量完成情况,并对是否在工程款中应抵扣甲供材料、设备款等、在《工程款付款申请表》签署明确意见后送造价部。
2、造价部首先判别是否在工程款中应抵扣甲供材料、设备款等,再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工程合同以及已付工程款情况,审定本次付款金额,签署意见后送财务部。
3、财务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签字。财务部根据公司领导签署的意见,通知施工单位办理付款手续。
24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