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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数控综合加工技术”项目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数控综合加工技术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考察并展示中等职业学校参赛选手对数控综合加工技术技能水平及与岗位相关的综合职业素养,引领中等职业学校适应行业现状及技术发展趋势,推进数控及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搭建校企合作育人平台,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激发参赛选手潜能、展现选手聪明才智,拓展老师视野,增进校际交流,引领专业建设,推动中职现代制造技术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三、竞赛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竞赛内容
加工中心与数控车床操作、工艺编制、手工与CAM编程、程序传输、组合加工技术与应用。竞赛内容包含加工中心、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高级工及以下所有级的要求。
(二)相关要求 1、职业道德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爱岗敬业、团结合作;
(3) 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工作程序与规范、工艺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 (4) 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勇于开拓和创新; (5) 爱护设备、系统及工具、夹具、量具;
(6) 着装整洁,符合规定;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文明生产。 2、相关知识与技能
(1)根据装配图理解三视图的关系,能读懂零件图及装配图;
(2)能编制二维、三维曲面零件的铣削加工工艺文件 ,确定数控加工工艺; (3)能够根据加工材料、刀具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切削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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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图纸,手工或自动编制出合理的加工程序; (5)规范操作数控机床,加工出合格的试件; (6)掌握配合的基础技能,并按要求达到配合要求。 四、竞赛方式
竞赛采取团队比赛方式,每市限报1支参赛队,每队由3名选手组成,选手自行配合完成工作任务。每支参赛队可配备2名指导教师。
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按图纸要求完成试件加工。 五、竞赛规则 (一)比赛规则 1.比赛时间6小时。
2.同一场次比赛采用相同的比赛试题。
3.因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4.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5.比赛过程中,选手出现野蛮操作或因工艺制定不当,造成夹具、刀具损坏者,经裁判员裁定,视情节轻重,做扣分至终止比赛的处理。裁定终止比赛的,须报总裁判长批准后执行。
6.如果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员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不准提前离开赛场。
7.选手提交的试件应经过清理,提交后裁判员在零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经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以便检验和评分。
(二)赛场规则
1.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参赛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进入赛场,并随机抽取机位号。选手迟到15分钟取消比赛资格。
2.裁判组在赛前30分钟,对参赛选手的证件进行检查及进行比赛相关事项教育。
3.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设备管理规程进行操作。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比赛场地,不得中途退场。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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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4.比赛过程中因设备或软件故障等问题影响比赛进程的,裁判请示裁判长裁定后,可将该选手比赛时间酌情后延。
5.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提请裁判到比赛工位检查确认并登记相关内容,选手签字确认后听从裁判指令离开赛场。裁判填写执裁报告。
6.如果选手要求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记录在案,批准并通知提前结束比赛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提前结束比赛的选手不准提前离开赛场。
7.当听到比赛结束指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比赛现场。
8.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执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9.除现场裁判、安全员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区域。
10.允许参观的赛项,参赛队有关人员可在规定时间,以小组为单位,在赛场引导员引导下,有序进入赛场观摩。观摩时不得议论、交谈,并严禁与选手进行交流;不得在工位前停留,以免影响选手比赛;不准向场内评委及工作人员提问;禁止拍照。凡违反规定者,立即取消其参观资格。
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执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11.各参赛队的领队、教练员和随从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三)抽签办法
1.由领队负责抽签,第一轮每支代表队抽一个签(抽取的顺序按照行政区域顺序),其数字代表下一轮抽签的出场顺序,第二轮抽出的数字,与对照表对应的数字,表明是比赛场次。
2.选手在赛前抽签确定机位。
3.举办地代表队不参加抽签,直接参加第一场比赛。 (四)纪律处罚规定
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竞赛纪律的行为做如下处罚规定: 1.参赛选手不符合报名规定条件,或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经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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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后,一律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2.参赛选手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取消参赛资格,比赛成绩计零分。 (1)不按规定填写姓名、编号或在试卷、试件上作各种标记。 (2)在赛场内有偷看、暗示、交头接耳等作弊行为。 (3)在赛场使用通讯工具与他人联系。 (4)在规定的比赛时间结束后,仍强行操作。
(5)不服从裁判员的裁决,扰乱比赛秩序,影响比赛过程,情节恶劣。 (6)其他违反比赛规则的不听劝告者。
3.参赛选手如造成比赛用设备损坏,视情节由当事人及选送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参赛选手若人为蓄意破坏仪器设备,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并通报批评。
4.选手未能按规定正确使用仪器设备,由在场裁判员及时予以纠正,并按规定扣除比赛成绩。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指导、帮助、影响参赛选手。对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参赛选手成绩。
6.对裁判员、仲裁委员会成员、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工作守则,经大赛组委会核实后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处分或取消其任职资格。
7.对违反比赛各种纪律的参赛选手及所在代表队和单位,视情节轻重、后果影响、予以取消比赛评奖资格或通报批评。
六、竞赛场地与设施 (一)竞赛场地
竞赛场地要求设备整齐、布局合理,采光、照明、通风良好。 (二)竞赛设备 1.加工设备: (1)加工中心:
设备 类型 数控 铣床 设备 型号 AVL1020 系统 华中世纪星HNC-210B FANUC 0i-mate-MD 主要技术参数 备注 1.行程(X、Y、Z):1020×550×550 配备精2.主轴转速(rpm):80—8000。 密平口3.工作台尺寸:1000 mm×500 mm 钳 (2)数控车床: 设备 设备 系统 4
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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