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雪梅老师拍卖从业课件第十七期
答:《关于加强行业自律的若干规定》提出了十五类禁止行为:
(1)拍卖行业不得违反《拍卖法》的规定从事拍卖活动;
(2)拍卖企业不得把本企业的拍卖经营权以承包、租赁的方式,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3)拍卖企业不得聘用国家公务员作为专职、兼职业务人员或公司顾问;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国家公务员发放现金或物品;
(4)拍卖企业不得聘用非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
(5)拍卖企业不得为非拍卖企业提供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以拍卖名义进行的经营活动;
(6)未经拍卖师注册公司同意,拍卖企业不得聘用其他拍卖企业的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
(7)拍卖企业不得违反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限制国家注册拍卖师的正常合理流动;
(8)拍卖企业不得违反约定或违反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上述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拍卖企业不得非法获取其他拍卖企业的商业秘密;
(9)拍卖企业不得利用财物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争取拍卖标的;
(10)拍卖企业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
目的,以零佣金方式争取拍卖标的,或低于拍卖合理支出收取佣金;
(11)拍卖企业不得未经公开拍卖而对外开具“成交确认书”;
(12)拍卖企业不得违反拍卖程序,先确认购买人或成交价,再进行虚假拍卖;
(13)拍卖企业不得在拍卖活动中雇佣或指使他人操纵价格,制造虚假竞买气氛;
(14)拍卖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吞或非法扣压应支付委托人的拍卖价款;
(15)拍卖企业不得互相造谣中伤、恶意诋毁,不得妨碍其他拍卖企业的合法拍卖活动。
4.《文化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自律规定的内容p272
答:《文化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提出了六项自律规定: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和配合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
(2)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鉴定水平,建立科学严谨的拍品鉴定流程。禁止知假拍假,打击制假卖假;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禁止设置价格陷阱、需顶托市,坚决反对虚假成交;
(4)营造业内公平竞争环境,保护企业商业机密,反对各种形式的恶意竞争; (5)维护行业合法权益,落实业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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