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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
见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银发[2005]14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05.01.17 【实施日期】2005.0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
(2005年1月17日 银发[2005]14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保证《纲要》在人民银行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明确人民银行在未来五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法〔2004〕19号)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现 1 / 4
就人民银行贯彻落实《纲要》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
题,请及时向总行反映。
一、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的重要意义
《纲要》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纲要》明确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
《纲要》明确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未来十年我国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的行动纲领。《纲要》对依法行政这一立足当前、关乎长远的全局性和系统性工程,进行了精心规划,做出了全面部署,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行动指南和行动纲领,《纲要》将依法行政方略转化为现阶段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为未来一段时期确定了合理、可预期的目标,从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强大动力。
《纲要》是人民银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行动指南。人民银行各级行要从全面履行中央银行职责、完善各项制度、提高行政效率、严格依法行政的角度深刻认识贯彻落实《纲要》的重大意义。要明确全面推进人民银行依法行政不是一项具体的业务工作,而是涉及人民银行工作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要切实把《纲要》精神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履行中央银行职责的各个环节中,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银行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把《纲要》和本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工作。
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人民银行的法定职能,明确未来五年 2 / 4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奋斗目标
根据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纲要》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的法定职能,人民银行在今后五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要基本实现以下奋斗目标:
(一)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实施金融监管、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职能得到全面有效履行。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中央银行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
(二)各项行政决策纳入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轨道。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实现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建立完善人民银行全国统一的电子政务信息平台。
(三)中央银行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适应改革需要,符合经济规律。拟定的金融法律法规,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质量明显提高。
(四)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能够有效防范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五)行政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落实到位,监督力度明显加大,监督效能提高。
(六)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应对机制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中央银行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七)人民银行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进一步形成。人民银行系统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逐步健全,金融法制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明显提高。 (八)树立以人为本和为民服务意识,强化金融服务职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简化金 3 / 4
融服务程序,降低金融服务成本,积极引入市场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
平、公正的现代金融服务体制。
三、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建立健全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各项配套制度和机制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1.深化人民银行系统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科学界定人民银行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职责权限,按照精简、统一与效能原则逐步规范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实行政策和规则制定、行政执法、纠纷解决的职能和机构与行政监督的职能和机构适度分离,实现职责、机构与编制的规范化;强化内部分工协作和监督制约,确保职责履行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稳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此项工作由人事司会同有关司局组织落实。
2.更新行政管理观念,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改进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防止管理越位、缺位和错位,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市场竞争机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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