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理化建议奖励评审实施办法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1万元以下 30-44 0-29 第十五条 对产生社会效益或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应考虑其解决问题的重要性进行评分,重要项目还要考虑项目的先进程度给以加分,其总得分为两单项得分之和。
(一)解决问题的重要性:
1.显著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问题,如解决影响电网瓦解、主要发电设备损坏的重大安全隐患、造成大面积环境污染的重大问题:80-71分;
2.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问题,如解决引起机组停运、主要辅助设备损坏的重要安全隐患、影响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70-56分;
3.解决较重要问题,如解决引起机组降出力运行、主要辅助设备停运的安全隐患:55-26分; 4.解决一般问题:25分以下。
(二)按照评分标准,总得分在56分及以上的项目,由策划部组织(或外委)对项目的创新性进行评定,即对项目的创新性进行查新,并出具查新检索报告书。并按以下标准给项目加分:
1.国际领先:10分; 2.国内领先:8分; 3.行业领先:6分。
(三)合理化建议项目的应用范围按下列标准给予加分: 1.可应用于公司范围:10分; 2.可应用于本部门:8分; 3.可应用于班组:6分; 4.可应用于个别设备:4分。
(四)申报二等奖(含二等)以上合理化建议项目经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复评达不到二等奖及以上分数的项目,公司内部按三等奖给予奖励。
第五章 奖励和考核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励基金(公司按每年10万元设立),并列入成本,用于合理化建议奖的奖励和评审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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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对评为合理化建议奖励的项目,给予项目建议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获奖 等级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奖励金额荣誉奖 (元) 5000以上 3000-5000 1000-3000 500-1000 300-500 300以下 奖状或证书 奖状或证书 奖状或证书 奖状或证书 表扬 表扬 股份公司 年经济效益超过1000万元的特等奖项目,股份公司 奖励金额按万分之五提取,但最高不超过股份公司 50000元。其它各等级获奖项目根据其获得公司 的年经济效益确定奖励金额,不能计算年经公司 济效益的项目按得分多少确定奖励金额。 公司 审批单位 备 注 备注:1. 以上奖金币种为人民币;
2. 个人获奖发奖状,多人获同一项目奖,发证书(并写明项目主要完成人)。
第十八条 合理化建议奖应奖励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即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方案设计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参与并对其关键技术等方面做出贡献的人员。项目主要完成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二等奖以上项目最多不超过5人,并要逐一申报。奖金数额应根据项目参加者的贡献大小进行合理分配。
第十九条 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的获奖者,其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日后考核、晋级、聘任职务及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 对于积极认真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工,如其建议未被采纳,公司将应予口头表扬或发给纪念品以资鼓励。
第二十一条 二等及以上合理化建议奖由华能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奖励。三、四、五等合理化建议奖由公司内部给予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于确有价值而由于客观情况不能付诸实施的建议,给予鼓励奖。
第二十三条 个人、部门均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表,并认真进行评审。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一旦发现撤消其荣誉称号,扣回其所得奖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合理化建议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个人),公司授予“合理化建议先进集体(个人)”光荣称号;对未按公司要求完成合理化建议组织工作的部门,将按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做到奖惩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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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策划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此前相关规定若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录A 合理化建议奖励评审工作流程图 附件 B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申报表 附件 C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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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合理化建议奖励评审工作流程图
三等奖及以下项目
股份公司复评未达到二等奖项目
7 结 束 公司内部整理、存档 公司内部给予奖励 股份公司给予奖励 1月10日前二等奖及以上项目报股份公司生产部 1月5日前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评审委员会审定批准 12月25日前策划部组织评审 12月15日前报策划部 公司所属各部门整理初审 开 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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