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5遴选考试热点资料--十八届四中全会篇
成依法行政问题多。
李程: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执行,最后的末端都是通过基层政府直接跟老百姓对接,但是为什么老百姓会感觉这“最后一公里”不满意?深层次的原因有很多。
一是主观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有欠缺。一些领导认为行政执法就是行政处罚,不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
二是政府职能的科学化和法定化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政府在打击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秩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定化方面仍有差距;行政机关之间的职责分工尚不够明晰,相互协调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立法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三点。其一,有的法是“断头法”,有对违法情形的说明,却没有处罚和惩戒手段,如《户口登记条例》。其二,部门法交叉冲突。目前,我国行政法规、规章很多是部门立法,从部门职能角度考虑较多,缺乏有效协调衔接。其三,法的出台、修订滞后。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亟须立法来规范,但新法出台往往较慢;另一方面,一些已出台的法律法规等已明显滞后,却没有及时修改、完善和清理。
四是基层执法人员编制不足、编制配置不尽合理。基层执法任务繁重,编制普遍不足,导致一些执法大户不得不聘请临时工、合同工参与执法。各部门在执法编制的配置上也存在较大差异,有些部门如公安年人均执法量为180余次,而园林绿化等部门甚至不超过1次,形成巨大反差。
五是公民的法律素养仍然偏低。近年来,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守法意识仍然较弱,对行政管理存有抵触情绪,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不排除有些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履职的情况,但也反映出我国公民的遵法守法意识还较为淡薄。
杨小军:问题形成的原因,我认为从根子上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法治的地位没有落实到足够的高度。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以,需要不断去推动法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这在我国法治发展进程上是一个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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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人变“坏”了(人的问题),吏治出了问题。我们党执政65年了,吏治问题越来越大,这是不容回避的。有些官员,说一套做一套,只关心自己的小利益,不顾国家和社会的大利益。现在我国的制度建设相比以前更加完善了,但为什么大家反而觉得社会不安全了,心里更加焦虑了,根本原因就是人出了问题。一个人本质是善的,即使制度不完善,他也能给你执行得很到位;一个人是恶的,制度再严密,也会钻空子。人一旦没有了信仰,没有了理想,我们就只能靠规则和法律去约束他。 谢莉: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一些地方对推进依法行政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依法行政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着“形式化”“口号化”“利益化”的倾向;依法行政内驱动力不足,依法行政尚未成为考核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硬指标”,依法行政的理念、观念尚未普遍转化为自觉自愿的行动;行政监督制度不落实,层级监督作用不明显,领导干部不依法行政没有及时问责,等等,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依法行政问题多的情况。
三、强化法治地位,增强法治思维,树立精神信仰,提高执法者水平等,都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有效手段。
谢莉:提高基层依法行政能力,首先就要加大考核力度。行政考核有很多指标,比如对决策过程考核,基层政府作出重大决策之前,要经过合法性审查和社会风险评估。评估是有一套程序的,社会公众要参与,专家学者要研究讨论。一方面考核它的制度是否完备,比如是否有专职的法制人员配备,另一方面看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无专门的法制人员把关。例如,公安部搞了一个法制员制度,所有经办的案件要经过法制员把关、签字,通过这个来把好依法行政关。
其次,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包含有清权、确权、治权、晒权这些环节,把法定和职责明确下来,让基层的领导干部明确自身的权力和责任。
再次,要从严规范从事民事经济活动。有些地方政府参与民事经济活动,但其合同意识、契约精神不强,签了合同不遵守,办事不讲诚信,不认真兑现承诺,不严格履行义务,侵害群众权益,损害了政府形象,这些都是严格禁止的。
最后,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目前各地方规范和监督执法的制度加起来大概有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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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但关键在于怎么把监督的力度加强做实,不能让制度落空。 杨小军:具体从三个层面做好工作:
一是从宏观层面、政治层面必须强化法治的地位,真正把它上升到治国理政基本方略的地位。这个地位和大局不解决,一定会影响到基层的执法。
二是建设有效的监督制度。这方面我们确实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我们现有的监督制度有很多,但是不太有效。据统计,法院每年受理的行政案件在10万件左右,而法制办统计的全国行政复议案件是8万多件,信访的案件是多少?几百万件!在监督方面,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就是第三方评估。用公众的视角、用结果的评判来检验政府到底做得怎么样,这才是能够监督的有效方式。习总书记说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什么说这句话,而且反复说,就是说明我们做得还不好。在基层,要真正能够把执法的那些人管住,公众的监督机制纳入法制化程序是我们比较缺乏的东西。
三是要整顿吏治。吏治问题不一定都是腐败问题,比如,“反四风”“八项规定”出来以后,很多基层干部担心一干事就捅娄子,干脆就不干。所以,一定要有动力来驱动他。整顿吏治,要解决“三个力”的问题,即动力、权力、抗力。所谓动力就是解决官员依法行政凭什么,有什么好处。所有人都是趋利避害的。要使官员跋山涉水去管那几十户穷得裤子都穿不上的农民,不仅要他树立理想、信念,还要看能给他什么,这个问题一定要解决。所谓权力,就是说基层行政执法部门有时候也是一个弱势部门,没有足够的权力和手段,面对复杂局面的时候,他也同样没办法。所谓抗力,就是排除干扰,能够做得下去,真想做事。在基层要排除人情、权力、利益等各种因素的困扰,这就需要完善各方面制度来提供保障,使基层干部无后顾之忧。 李程:一是科学合理设置政府职能。政府首先应该弄清楚该干哪些具体事情,这个事需要多少个人来干,然后再定政府的编制是多少。具体到一个部门,承担了哪些事,给配备多少人,确定之后,将来再考核他执法是否到位,是否作为,他会心服口服。
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完善社会公众、专家参与重大决策的程序和机制,尝试使用第三方中介机构办理征求意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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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准,强化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工作,精简非必要性的文件,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人员、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
四是促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建设权力公开运行系统,纳入网络监管,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
五是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大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争取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进一步促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是健全考核和问责机制。适当增加政府绩效考核中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比重,完善行政问责机制,建立政府各业务部门与监察部门之间业务联动和无缝对接的工作制度。
七是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改善执法环境。利用各种媒介平台和社会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谢莉:过去30多年,我国政府的主要工作就是推动经济发展。政府管理的思路是什么都要管,什么都要弄,导致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过多,束缚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目前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点工作之一是简政放权,到现在已经进行了7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工作,按照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修法工作也要跟上。国务院最近公布了一个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了21部行政法规,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2项,从历史上看,这样规模的情形并不多见,说明政府这次的改革决心非常大。
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法治思维区别于权利思维,法治思维强调对正当合法权利的保障,强调权利义务相匹配;权利思维主张权利却不考虑义务和责任。法治思维有以下特点:一是看待问题客观理性,符合事物本来面目和规律,不带有个人偏好和情感因素。二是有契约精神,信守承诺,一旦作出承诺,必须严守信用,同时讲求权利与责任对等,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的原则。三是强调制度作用,这是处理问题最好的方式,将处理问题的具体措施、办法经过大家讨论形成共识后变为严肃的制度,共同遵守执行,避免随着领导人及其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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