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风险管理》习题集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外资银行可以在中国的几个经济特区中建立经营性的分支机构。之后,大连、天津、青岛、南京等八个城市先后对外资银行开放。
(3)20世纪90年代中期。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了第一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标志着中国政府对外资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正式开始。同一时期,外资银行开放的城市增加到23个。
(4)1996年到加入WYO之前。从1996年开始,外资银行逐渐被允许在中国的所有的城市里设立分行。上海浦东成为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试点地区。不久,中国放宽了对外资银行经营业务的限制,上海和深圳的外银行都从前更广泛业务。
(5)2001年底,中国正式加入WTO,按照对WTO的承诺,中国宣布在5年间将逐步取消所有对外资银行的限制。因此在中国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将逐渐以与中资银行同等的待遇的身份进入激烈竞争的中国银行业,这是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第五个阶段。
4、2004.2.2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该办法适应与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国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该办法参照《巴塞尔协议2》的三大核心组成:资本充足率要求、金融监管和市场约束。其内容包括了资本充足率的计算、监督检查、信息披露及附则等。该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应该按照本办法规定标准办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经银监会审查批准,商业银行还可以使用内部模型来计算应有抵御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5、银监会对所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的风险管理分别做出了要求,其具体的内容分别在《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股份制商业银行评级体系》(试行)《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中得以体现。
四、论述题
第一题
银行是中国金融部门最重要的机构,从中国年鉴中可知,2003年银行资产占整个金融资产的95%,而保险业和证券业仅占3%2%。中国银行分四种:国有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外资银行,此外还有非银行和金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汇局。
(一)国有银行
分为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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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商业银行
工农中建行是指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简称“四大行”他们的总资产占银行业总资产的55%,它们在建立初期都有特定的专业贷款方向,因此在过去他们也被称为“专业银行”,其专业方向:
(1)中国工商银行:为城市工业和商业部门提供流动资金贷款。 (2)中国银行:从事国际业务
(2)中国建设银行:为建筑和基础项目提供贷款 (4)中国农业银行:为农业和农村提供贷款。
为建立现代银行制度,1994年成立中国三大政策性银行直接接管了原来四大银行过去从事的政策性贷款业务。从此它们转向商业银行职能。
2、政策性银行 具政策性贷款职能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接管农行的政策性贷款职能。
(2)国家开发银行:接管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的一部分政策性贷款职能。 (3)进出口银行:接管中国银行的政策性贷款职能,尤其是贸易融资任务。
政策性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就是发行债券,吸收存款。资产已达总资产的10%
(二)商业银行 1、股份制商业银行
以股权联合的方式设立。股权大部分以国家股形式持有。目前共11家。它们被允许从事广泛的银行业务,如接受存款、提供外汇。由于规模小、公司文化更倾向于私人部门,因此它们比国有银行更灵活,在同样的成本下,能够赢得更广的市场份额。它在中小企业贷款市场上尤其活跃,因此股份制商业银有更高的受益率。
2、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是由城市信用合作社组建的。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它所在的城市。
3、农业商业银行
它是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的,局限于某一个特定的农村区域。它的建立是未来在农村地区改造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发展农村地区银行的主要途径。
(三)信用合作社
主要为中小企业和私人提供贷款。可分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城市信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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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监管。由于这两种信用合作社受地区控制,因此它们信贷决策受到地区政策的影响。
(四)外资银行
大部分是外国银行分支机,其余是中外合资银行或外国独资银行。外国独资银行特指总行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目前外资银行总资产只占银行总资产的1%。
(五)非银行金融机构
有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资产占银行业总资产的1%。
(六)邮政局把受到的存款存入当地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邮政储汇局的受益来源于人民银行支付给它们和它们支付给储户的利差。 第二题
(一)三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改革四大国有银行
工农中建的资产占中国国有银行业总资产的55%。由于机构庞大,历史遗留问题最为严重,因此改革四大国有银行任重道远。关键在于如何实现四大行有权的多元化以及如何彻底改变它们的经营机制监会选择了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改革试点,而其他银行相继进行同样的改革。为建立国有商业银行改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银监会设立十个方针:
(1)明晰的公司治理结构
(2)优势互补,选择国内和国外战略投资者 (3)清晰的战略
(4)完善的决策制定程序,内控机制以及风险管理系统。 (5)简化管理层次,建立新型的企业管理结构 (6)引入责任制和激励机制
(7)采用谨慎的会计处理,并实现会计信息透明化。 (8)建立及时更新的管理信息系统 (9)加强员工的培养,招募有才干的人员 (10)专业咨询机构发挥应有用 2、改革农村信用社
当中国城市的经济发展迅速的时候,人们开始寄希望于广大农村地区,想让它们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另一个热点。这一切取决于金融机构运行的良好程度。在2004年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集中在所有权的转变以及管理效率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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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的改善。
3、重组小型银行和困难银行
银监会将强制对小型银行和困难银行进行全面评估,在3-5年里计划对这些银行进行清算重组。在改革的过程中还要注重轻重缓急,如果改革得过快反而对金融体系是一种破坏。 (二)四个保障措施
1、引入战略投资者
《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公开允许外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具体要中资求是:投资入股中资金融应当以货币出资;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对非上市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合计达到或超过25%时,对非上市中资金融机构按外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对上市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合计达到或超过25%时,对上市金融机构仍按中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上海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是中国首批引入外国投资者的商业银行。 2、加快信用文化和市场秩序建设
3、在完善有效监管环境下促进公平竞争和金融创新,
加快对中资金融机构创新能力的培养。银监会制定恰当的监管和准则取消不必要的管制。
4、建立有效的市场推出机制和有效率的金融安全网络。
必须建立包含中央银行充当最后贷款人、金融紧急融资机制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金融安全网络。同时,避免产生道德风险、破坏市场秩序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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