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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四季度、实现安全年”
二○一二年四季度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四季度是我矿总体目标实现的关键时段,也是年度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加大安全工作力度,迅速掀起“决战四季度,实现安全年”活动热潮,经矿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省、市、区局2012年安全工作要点和矿一号文为指导,以“双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总抓手,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持续开展“四述”安全工作法“回头看”活动,巩固“四述”安全工作法实施成果;紧紧抓住“冲击地压防治和工作面防灭火”两大重点,确保治理效果;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人身事故和重大灾害事故,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各类重大非人身事故; 2、“双基”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达省级标准; 3、矿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优秀矿长”标准。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做好2012年四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既定目标,矿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加宏
副组长:孙化常、周传玉、梁殿俊、邓建明、刘玺君、倪兴磊、董运营 成 员:各专业副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和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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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依据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成立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逐级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
四、实施办法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
1、以“双基”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达省级标准等达标工作为重点,定任务、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间、定措施落实,抢时间,争主动,确保实现既定目标。
2、巩固“四述”安全工作法实施成果,开展“四述”安全工作法“回头看”活动。一是,“四述”工作法督导小组采用不定时、不定期和日常监督的形式对“四述”安全工作法的实施进行不间断督查,不断提升执行水平;二是,“四述”工作法领导小组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四述”安全工作法内容再研究、再修改,持续完善“四述”安全工作法标准,使标准易于执行、更有针对性;三是,做好“四述”安全工作法实施的总结工作,把“四述”安全工作法提炼成为我矿安全管理上的一项成果,并做好成果的巩固工作。
3、严格工程质量管理,严把施工工程“六个关口”验收不放松,严格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不放松。
4、培训办加快与外委联系,确保10月底实现安全教学与考试分离。充分借用机考系统,完善安全培训教学模式。同时发挥安全实训基地效用,继续开展“情景式”安全教学活动,做到真实还原事故现场,使每位学员接受真实教育。
5、高度重视新工人管理。全面做好新工人再培训工作,让新工人尽快熟悉、适应施工现场,顺利通过适应期。
(二)防松懈,防麻痹,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宣传措施。
1、强化安全教育日常培训。各单位充分利用周五学习会、区务会,加强规程措施和矿安全文件的学习,安全科、企管科负责跟踪监督;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安全培训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输送人员参加安全培训。
2、四季度活动中企管科每月组织一次以四季度会战内容为主的“黑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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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比活动。于每月5日前将黑板报摆放至综合办公楼前进行展示教育。
3、安全科牵头,各单位配合,组织职工利用班前会、周五学习会开展“我为大家讲事故案例”活动。在学习会上由1-2名职工将本人亲身经历或看到、听到的有关安全、环境和健康方面的经验做法或事故、事件、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等总结出来,按事件经过、原因分析、纠正与预防措施、安全提示等内容,在会上进行介绍和讲解,提升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方案另出)
4、安全科负责开展“三乎思想、三惯行为”征集活动,并于年底前汇编成册,作为安全教育教材和各单位日常安全教育内容,规范干部职工安全思想和行为。
5、安全科负责开展“为“三违”人员算一笔经济账”活动,分别按照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类别统计因“三违”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副井口、食堂门口、宣传栏等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提醒各级干部、职工,充分借助经济杠杆,促进现场生产安全。
(三)严格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1、严查细排,抓好隐患治理工作。严格执行矿井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按时召开隐患排查治理月度会议,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确认的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实行挂牌管理和跟踪督办。
2、强化专业管理,细致落实责任,避免出现管理“盲区”。强化各专业组监管职能,加强专业指导,加大监督力度,全面实现我矿瓦斯治理示范化矿井、机电运输示范化矿井、现代化矿井的目标。严格执行安全办公会制度和安全大检查制度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四)严格执行矿调度、带班下井制度,强化监督考核。
1、决战四季度活动中,各级管理人员每月增加下井指标一个,由安全科监督考核,对完不成下井指标人员,加一倍考核。
2、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必须盯住现场查找问题、处理问题,正常下井时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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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低于3小时,安全科每月在井口通报违纪人员,全程跟踪考核兑现。
3、调度室严格执行调度值班制度。所有调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矿,值班下井人员必须时刻与调度室保持联系,升井后汇报其行走路线和井下现场情况,发现现场存有问题时,需及时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值班人员在岗期间分组参加各采掘、辅助工区班前会议。
4、安全科负责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执行考核,带班下井人员确保与工人同上同下。安全科对带班下井记录认真统计,月末及时在矿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加大“三违”治理和事故处罚力度,变事后处理为超前防范。 全矿干部职工要切实认识到“一次违章”就是一起事故的严重危害性,决战四季度期间,所有“违章”人员将依照我矿规定执行上限处罚。
1、严重“三违”人员从违章之日起开始停班,年前不予安排上班,由本单位负责安排学习内容,进行安全教育。
2、党群办要对“严重三违”人员开展家访或以“致家属一封信”的形式,联合职工家属共同做好严重“三违”人员的帮教工作。
3、对“三违”人员严格执行“三违”升级处理制度。一个月之内出现两次一般“三违”,季度累计三次一般“三违”的按“严重”三违处理,同时四季度期间所有违章人员的罚金不再返还。
4、活动结束后,将对活动中“三违”情况进行总结,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集中培训,进行安全再教育,同时召开“三违”人员家属座谈会,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扬安全之风,树安全正气。
5、对“三违”实行连带责任处罚。各工区每出现1名严重“三违”人员,连带处罚工区区长、书记、常务副区长、技术员各20元;所在班组班组长50元、跟班副区长30元。一般“三违”连带处罚当班班长、副区长各20元;所有连带责任处罚当月考核兑现。
6、决战四季度期间将对出现轻伤以上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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