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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上访信 尊敬的陈昌旭市长:
我是毕节市经济开发区小坝镇河尾村二队被征地农民,姓名:樊文林,男,75岁;妻:孙思又,70岁。为维护我们合法权益,自2012年底以来,我们多次向我镇村两委及镇党委政府反应在征地中符合条件购买农民失地养老保险一级标准问题至今未给予解决。故特向您反映请求解决为谢!
一:多次反映基本情况
1.本户户口情况:2000年以前,我户籍人数6人,(其中最小孩三子于农历1977年4月8日出生,现年37);在2000年,子女成家分户,我、长子、次子、三子各立户口4户(有小坝镇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为依据,期间长女结婚户口迁入原毕节市海子街镇)。
2.本户土地承包情况:第一、二轮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承包土地人数6人,土地承包面积4.5亩(有承包责任书原件为依据)。2000年,按照承包土地6人,承包面积4.5亩均分4份,平均分到4个小户继续承包,每小户承包面积1.125亩。期间每年一直按照承包面积上缴农业税费。
3.被征地情况:2011年至今,小坝镇党委政府及河尾村两委持着相关征收土地“批复文件”的幌子下,大肆在河尾村二队征收农民耕地,其中我小户承包面积1.125亩已全部被
征完。
4.反映购买农民失地养老保险一级标准情况:根据我户2人承包土地面积1.125亩,已征2亩,按规定,被征地农民剩余承包面积不足3分的可以申请购买农民失地养老保险一级标准。为此我们多次向村委申请,村委同志回答是:“等等看”;经多次追问,村委回答是粮食直补人数少了1人,原因是政府财政所少统计1人;镇政府财政部门回答却是村委少统计人数。最近再次找到村负责此项工作张庆周同志反映,他回答:我们反映的情况属实,达到购买一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但要向镇联系包村副镇长张哲反映研究,他同意了才可以办理,后经张庆周回答是已经反映张哲副镇长,张哲回答说“虽然符合购买农民失地一级养老保险条件,可以买,但是得先摆一摆再说”;无奈我们又向颜家陆(小坝镇副镇长,分管征地工作)反映此事时其不办实事,找理由推开。我们只好向刘昭(小坝镇人民政府镇长,主持政府工作;人才引进博士生)反映,其不予理睬,当面避开,绕道走人。
针对这些情况,我们请问:一是原来户籍人数6人,承包土地人数6人,承包土地面积4.5亩,现承包人数为什么无故少了一人?二是上缴农业税费时期,我一直是按照6人承包4.5亩标准上缴,而粮食直补人数为什么只按5人给予补贴,另外1人跑哪里去了?三是现在我户籍分开被征了地,
人均已不足3分,已经达到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一级标准,为什么镇村两级领导干部找这样那样理由互相推,不予办理?四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稳步有序推进时期,为什么小坝镇党委政府及河尾村两委部分领导干部还存在严重“四风”问题?活动开展是不是流于形式?
二:作为群众,我们向小坝镇党委政府、河尾村两委部分领导干部在征收农民耕地重大问题上存在严重“四风”问题和不作为行为提几点意见
1.河尾村两委村干部: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哄骗上级,存在吃、拿、卡、要,糊弄群众;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报假数字,假情况,机械执行,死板操作,好事办不好,实事办不实,甚至好心办坏事情况存在。
2.张 哲:作为联系村包村领导,对群众反映问题不深入调查解决,存在工作落实不力,作风漂浮,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遇到矛盾绕道走;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机械执行、死板操作,好事办不好。有心办坏事。 3.颜家绿:作为分管征地领导,对群众反映问题不深入调查,存在欺上瞒下,哄骗上级,糊弄群众,不为群众解决实事,工作作风漂浮。 三、上访目的:
1.请求对反映事实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调查。对存在严重“四风”问题和不作为行为在县级以上进行通报批评,要求涉及干部限期整改,现场向无辜群众道歉。
2.请求对反映事实按照规定限期办结;如果未得解决,
我们请求把承包土地退还给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退回征地款继续承包经营(注:现已征地全是荒废无人管理)。 最后感谢陈市长高度重视保护群众在征地过程中合法利益,望能理解我们处境并恳请支持解决实际问题为谢! 此致敬礼
上访人:樊文林 孙思又联系电话: 1359578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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