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武汉城市圈与咸宁土地利用研究第一稿
效应带动圈内产业部门的发展。
1.2.7构建武汉城市圈的合作机制,促进城市圈协调发展
稳定高效的合作机制,是武汉城市圈建设的重要前提。应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构建区域合作、联动平台,消除各种壁垒,促进城市圈的协调发展:一是构建资源共享机制。其内容包括信息资源共享、科教资源共享、旅游资源共享、品牌资源共享等;二是构建利益共享机制。主要是建立统一平等区域贸易政策和区域内的利益协调机制,广泛开展区域性商贸联合与协作。在跨行政区界限的区域经济合作中,要通过利益共享机制,从根本上协调解决地区利益冲突问题,使各城市都能从区域合作中获益,实现多赢互惠;三是构建市场主导机制。区域经济合作的良性发展有赖于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的合力推动,既要重视政府在经济运行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更要重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利益为导向的市场化运作原则。政府在圈内经济合作中的作用是提供公共服务,维持公共秩序,制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方向,选择一批优势开发合作项目,以项目为纽带,组织、引导、推动企业跨地区投资、重组联合,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从而形成一批支撑经济圈发展的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 1.3武汉城市圈的发展趋势
根据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武汉城市圈的发展分三步。 第一步:到2005年,初步建成武汉城市圈交通设施一体化基本框架,整合各类市场资源,初步构建区域大市场,启动跨区域企业重
17
组,经济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3%,武汉市经济年均增长12%以上;
第二步:到2010年,初步形成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格局,基本实现城市圈内外的快速轨道、高速公路、公用通信网现代化,圈内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占全省的比重提高到70%左右,武汉市城镇化率达到70%;
第三步:到2020年,城市圈提前3-5年实现全面小康,武汉市率先在长江中游地区基本实现现代化。武汉城市圈成为我国内陆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板之一。
在产业布局及分工上,武汉城市圈将重点发展三大产业带:以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为龙头,推进光电子信息、钢材制造及新材料、生物工程及新医药、环保等产业集群,建设黄石、鄂州、黄冈、咸宁市产业带;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推进汽车制造、IT设备、精细化工、轻工食品、出口加工等产业集群,建设仙桃、潜江、天门市产业聚集带;以吴家山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园区为龙头,推进汽车零配件、食品工业、农产品加工及盐、磷化工等产业集群,建设孝感产业带。
武汉城市圈不是一个静态的城市圈,而应是一个可动态扩展的城市圈。武汉城市圈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后,圈内一体化进一步加强,必然要在更大范围内寻求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城市圈的扩散地域将进步一步扩大。在近期阶段,将重点建设以武汉为核心的“8+1”武汉城市圈;在中期阶段,它将突破省界,向邻省江西的
18
九江市,湖南的岳阳市,河南的信阳市等中小城市推进,建设以武汉为核心、更大范围的城市圈;在远期阶段,武汉圈将向中部其它大中城市拓展,并与长株潭城市群、赣北城市群、河南城市群、合肥-芜湖城市群融合,形成以武汉为中心,长沙、南昌为副中心以及襄樊、宜昌、黄石、岳阳、九江、信阳等几十个中小城市相互呼应、相互联动、协调发展的长江中游城市圈,带动中部地区经济的崛起和长江中游地区的发展。
2咸宁在武汉城市圈的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 2.1咸宁市的土地利用现状 2.1.1土地资源现状
咸宁地处幕阜山脉向江汉平原过渡地带,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兼有山地、丘陵、岗地、平原。山地、丘陵、岗地、平原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35.4%、36.6%、14.6%和3.4%,素有“六山一水两分田,一分土地为家园”之说,土地利用适宜性较广。
据第二次土壤普查统计,全市共有有水稻土、潮土、石灰(岩)土、紫色土、红壤、黄棕壤、草甸土和沼泽土8个土类,20个亚类,72个土属,241个土种。其中水稻土136860公顷,占土壤总面积的11.72%,占耕地面积的72.34%;潮土16407公顷,占土壤总面积的1.4%,其中耕型潮土23.8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77%;红壤641030公顷,占土壤总面积的54.65%,其中耕型土壤43560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1.29%。石灰(岩)土、紫色土、黄棕壤、草甸土、沼
19
泽土五类只占土壤总面积的9.72%。土壤以红壤为主,是湖北省红壤集中分布区,红壤属地带性低产土壤,质地粘重,PH值在5.5-6.0之间,呈酸性,有机质缺乏,肥力不高,怕旱又怕涝,干时结成硬块,湿时烂泥如浆,集粘、酸、瘦、结等痼疾于一体,严重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耕地以水稻土、红壤和潮土为主,水稻土为主要耕作土壤,潮土是一种熟化程度较高的土壤,两种土壤占耕作土壤的80%以上。
2005年,咸宁全市总人口276.2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0.2万人,农业人口占277人口的72.3%。全市耕地面积193814.78公顷,人均耕地仅1.05亩,低于全国人均1.55亩水平。咸宁市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短缺,人地矛盾突出,土壤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开发的后备资源较少。 2.1.2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咸宁市1996-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资料,2005年末全市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在土地总面积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74.03%、6.43%、19.54%,土地利用率80.46%(各地类情况见表2-1、2-2、2-3)。
表2-1 咸宁市2005年三大类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
农用地 年份 2005 面积(公顷)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土地总面% 面积(公顷) % 面积(公顷) % 积(公顷) 721749.77 74.03 62690.87 6.43 190543.28 19.54 974983.91 资料来源:咸宁市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20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