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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幼儿教育类专业课程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0-06-04 16:59:17
冀教师?2010?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更好地培养高素质的幼儿教师,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师[2005]4号)精神,我厅在原有“课程方案”(试行)基础上,组织专家学者补充、编写了《河北省幼儿教育类专业课程方案》(以下简称《课程方案》)。现将《课程方案》印发给你们,从2010年秋季起开始执行。
《课程方案》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施教学评估、督查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地、各学校要以贯彻《课程方案》为契机,转变教育思想,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和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以全面适应新课改的需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地、各学校在执行《课程方案》过程中,将贯彻落实情况和修改完善的建议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1、河北省两年制幼儿教育类专业(对口升学) 附件2、河北省五年制幼儿教育类专业(专科) 附件3、河北省三年制幼儿教育类专业(中专)
河北省两年制幼儿教育类专业(对口升学) 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一、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思想合格,较高专业素质,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具有大学专科程度的学前教育师资。 (二)培养规格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观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现代公民素质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科学、人文素养,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能力。
3、综合掌握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必备的艺术、体育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具备良好的艺术素养和一定的创编能力。 4、掌握系统的教育科学理论,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具有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综合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初步的教育研究能
力。
5、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健康的体魄、高尚的审美情趣,形成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 二、课程设置原则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
(二)根据学前教师职业的特点和规律,实行以课堂教学为主,必修课、选修课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课程设置由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活动课程和实践课程有机结合的整体。
(三)体现高等专科教育的专业性,紧密结合当今学前教育改革趋势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针对学前教育专业的特征,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四)强化综合素质教育,注重科学素养,体现人文精神,加强学科间的相互沟通以及信息技术与各学科的整合,使学生学有专长,一专多能。
(五)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水平,因材施教、循序渐进,科学合理地安排课程、教学内容、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学生自由支配的时间,使学生得到生动、活泼、主动、全面的发展。同时要
特别注重学生搜集、处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个性心理品质的培养,为其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六)根据幼儿教师职前教育的要求,既要科学地安排文化知识课程和教育理论课,又要加强实践环节,注重教育实践和科学实验,重视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三、课程设置说明
两年制(对口升学)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以学科类课程为主,活动类课程为辅。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活动课程和综合教育实践课程四部分。以课堂教学为基本的教学形式,以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构成的学科为课程主体,活动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是对本专业有着特殊作用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必修课程
必修课程是两年制(对口升学)学前教育专业的主干课程,是实现培养目标的主要途径。必修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两类。 1、公共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是指所有的学生必修的课程。为培养学前教育综合教学能力奠定知识基础。公共必修课开设政治思想课程、文化知识课程、体育、教师职业技能等类型课程。
政治思想课程主要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毛泽东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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