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春《国际经济法》期末考核
《国际经济法》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国际经济法的法律特征?
答: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从事跨国经济交往的个人、法人、国家及国际组织间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国际经济法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国际经济法的主体的多样性。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既包含国内法的主体,也包含国际法的主体,其多样性不言自明。(2)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复杂性。(3)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双重性。不仅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即所谓的国际性渊源,而且也包括各国国内的涉外经济法规和判例。
2、限制性商业行为的主要表现?
答:(1)许可方在转让技术时要求引进方同时搭买其所不需要的技术(搭售条款);(2)限制技术引进方发展和改进引进的技术;(3)限制引进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的技术,或具有同许可方竞争性的技术;(4)要求引进方将其改进技术的成果单方面无偿地转让给许可方(单方回授条款);(5)禁止许可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该技术;等等。
3、简述海外投资的管理措施。 答:(1)要求海外投资企业公开情报 (2)防止海外投资企业逃税、避税 (3)其他法律措施 4、 国际避税的方式有哪些?
答:(1)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
(2)通过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 (3)跨国投资人有意弱化股份投资进行国际避税 (4)跨国纳税人滥用税收协定进行国际避税
二、论述题(共10分)
试述双边投资协定的主要内容。
答:(1)外国投资范围(或答“投资”定义也对);(2)外资准入;(3)外资待遇;(4)外资利润汇出;(5)缔约方的代位权(或答“代位”也对)(6)征收的条件及补偿标准;(7)投资争端的解决。
三、联系实际论述(共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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