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3年安全饮水监理细则
6.4.4.3在工程施工高峰期,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承包单位报周计划,并在周例会上针对施工进度方面,要求承包单位着重汇报上周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并与周计划进行比较,对于周计划未完成部分,找出原因,并提出在下周计划内补救的措施。
6.4.4.4在每月末的一次周例会上要求承包单位将本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与经批准的月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分析滞后的原因,并提出下月纠偏的具体措施。
6.4.5工程设备和材料供应的进度控制
审查设备制造、加工单位的资质能力和社会信誉,落实主要设备的订货情况,核查交货日期与安装时间的衔接,以提高设备按期供货的可靠度,给现场安装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使安装施工的顺利进行。
6.4.6下达监理指令
在施工过程中,当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承包单位采取有效调整措施。 6.5进度控制方法
6.5.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是否同意,提出意见。
6.5.2审查业主、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设备及所列的规格与数量、质量是否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6.5.3在项目进行的全过程中,检查工程进度,随时将有关信息输
入计算机,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发现偏离及时提出意见,协助施工单位修改网络计划,调整资源配置,实现进度计划总目标.
7投资控制
7.1投资控制原则
坚持 “承包合同为依据,单元工程为基础,施工质量为保证,量测核定为手段”的支付原则,严格按合同支付结算程序,协助发包人控制资金使用。努力做到工程量测量与核算条目清晰、工程变更依据充分、价格调整符合约定的程序和方法、结算过程及最终结果符合审计规定,将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同范围内,努力促使实现工程总投资目标。 7.2投资控制目标
依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造价为目标,力争实际投资额不超过合同金额。 7.3投资控制程序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结合本工程的实际,制订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程序为:
7.3.1工程款支付工作程序
工程款支付工作程序图
1.单元工程验收合格 2.承包人申请工程计量 3.监理机构进行工程计量、复核 4.承包人编制并提交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 5.监理机构审核 否 6.是否通过 是 7.监理机构签发工程价款月付款证书 8.报发包人审批 9.发包人支付
7.3.2变更监理工作程序
变更监理工作程序图
1.设计单位、监理机构、承包人、发包人单独或共同提出 工程变更建议书 2.监理机构审核建议书 同意 不同意 3.按原计划施工 不同意 4.发包人审批 同意 5.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 6.监理机构核查签发变更设计图 7.承包人施工 8.监理机构通知承包人就工程变更报价 10.监理机构审核承包人报价,报发包人 9.承包人报价 11.发包人、承包人 是否接受 是 14.进行变更支付 否 12.承包人、发包人 协商价格 是 13.一致 否 16.进入争议解决程序 15.监理机构暂定合适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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