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3年安全饮水监理细则
结。当发现作业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调整或修改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机构批准后执行。 4.2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
4.3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的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4.4承包人应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4.5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包人采取赶工行动,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机构审批后执行。
4.6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出现一下情况时,监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
4.6.1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施工。
4.6.2或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 4.6.3或不按规定放置弃土
4.6.4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 4.6.5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
5质量控制
5.1质量控制原则
施工质量控制全过程实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工序控制为手段”,建立“约束、控制、反馈、完善”的监理机制,从而实施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实行工程质量科长负责制,按工程项目实行专人分项管理,可分钢筋混凝土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工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制造安装工程、自动化监控工程等几个分项。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查要具体全面,对工程质量要严格负责,严格按施工监理程序进行监理,加强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把好工程检查验收关,同时验收人要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5.2质量控制目标
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进行验收,工程验收质量等级达到优良标准。不合格品为零。
5.3质量控制程序
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点,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结合本工程的实际,制定了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程序,以确保本工程的验收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同时避免出现质量事故与不合格品。
5.3.1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
5.3.2质量评定监理工作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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