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贷款操作指引
设期间建筑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由于价格升降而引起的投资增减数额。
2.建设投资估算评估。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递延资产投资、预备费以及有关税费等投资,建设投资估算评估就是分析各项投资估算是否合理准确,分析有无重复计算或漏项。
3.建设期利息估算评估。建设期利息指项目在建设期内因使用外部资金而支付的利息。对建设期利息估算进行评估时,要分析借款资金来源和建设期利息的计算方法,正确评估其数额。
4.流动资金投资估算评估。流动资金指项目建成投产后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以参照借款人以往或同类企业或项目流动资金占销售收入或经营成本的比率以及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比率,也可按照借款人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的不同阶段对资金占用的实际情况,分项目详细测算流动资金的需要量,以此评估其投资估算的合理性。
5.自有资金或资本金的评估。主要审查资本金的构成和来源是否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审查拟建项目总投资中各项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及落实情况。对以货币方式投入资本金的,要根据各投资者提供的财务报告和分年度资金安排承诺,在对各投资者近两年的生产经营、投资、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变动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评价各投资方的投资能力及各年度的投入量,结合各投资人的信用记录,综合平衡后确定各投资者用于本项目的资本金数额及分年度计划是否可靠。并评价拟建项目分年度投资计划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对于经政府立项、获得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应落实政府投资来源、数额、到位计划及落实等有关情况;对以实物、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投入的资本金,主要审查投资物是否为出资人合法所有或依法可以处置的财产,估价是否具有时效性以及是否经过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估价方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出资比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6.外部资金来源评估。外部资金即借入资金,是指项目法人通过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经批准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的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要对上述资金的筹措数额、筹措方式、筹资成本、计划安排或审批等情况进行落实。
对于已到位的各项其他来源的资金必需审查验资报告或相应的资金到位证明,必要时应对存放资金的账户进行调查,保证各项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充分性。
(五)项目财务效益评估。项目财务效益评估,是根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分析、测算、评估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生产经营期可能产生的财务效益,考核项目的盈利能力,据以判别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和清偿能力。在财务效益评估中,首先应分析和测算借款人编制并提供的项目财务估算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资金来源与运用表以及相应的辅助报表中的基础财务数据的来源和估算是否客观、真实、准确、有效和可靠。在确认财务报告中的基础财务数据的估算真实、准确的基础上,分析评价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和财务可行性。
1.基础财务数据估算。基础财务数据估算具体包括项目总投资和投资资金来源、项目生产经营期、总成本费用、销售收入与税金、利润总额及分配、借款还本付息等的估算。估算基础财务数据应按照现行经济法规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估算的各项基础财务数据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对项目的经济评价。在预测和分析时,要坚持真实性和准确性原则,在分析比较重要的基础数据和参数时,要考虑其在项目计算期内的变动趋势。
2.项目盈利能力分析。项目盈利分析指标包括两大类,即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静态指标指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而计算的指标,主要包括投资利润率、资本金利润率和静态投资回收期。动态指标指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阶段,进行项目经济评价时一般以动态指标作为主要指标,以静态指标作为辅助指标。动态指标主要包括财务净现值、财务内部收益率、动态投资回收期。财务净现值大于或等于零的项目是可以考虑接受的。当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报酬率和银行利率两者较高的一方时,即认为其盈利能力已满足行业与银行的最低要求,在财务上可以接受。动态投资回收期小于或等于行业的基准投资回收期时,表明项目投资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
3.项目清偿能力分析。主要分析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主要指标有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贷款偿还期。贷款偿还期是指以项目建成投产后可用于还款的资金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所需要的时间。应该根据项目资金的来源和运用以及项目的资产负债和收益情况评估贷款偿还期。对于有多种贷款来源渠道的项目,还应结合我行贷款所占份额及各种贷款的还款条件计算我行的贷款偿还期。
4.对改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财务评价时,对于项目导致的投资、成本费用、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变动,如果可以明确认定的应分开计算,如果无法明确区分可以采用“有无对比法”计算,即计算“有项目”与“无项目”两种情况在未来同一时点(按项目寿命期或计算期)分别对应的增量效益与增量费用,从而计算增量部分的评估指标。
(六)不确定性分析。评估人员要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对评估指标的影响,以估计项目可能承担的风险,确定项目在经济上的可靠性,同时以此为基础对项目的主要风险点进行列示和分析。不确定性分析主要包括盈亏平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必要时可作概率分析。
1.盈亏平衡分析。盈亏平衡点应根据正常生产年份产品产量或销售量、变动成本、固定成本、产品销售收入和销售税金及附加等数据计算。通过盈亏平衡计算找出或确定一个盈亏平衡点,盈亏平衡点越低,表明项目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越大,抗风险能力越强。
2.敏感性分析是通过分析、预测项目主要因素发生变化时对项目评价指标的影响,了解投资项目方案的风险根源和风险大小可能发生变化的因素有建设工期、固定资产投资、产品产量、价格、成本、主要原材料与动力价格及汇率等。评价指标一般选择内部收益率,必要时也可以选择静态投资回收期和贷款偿还期。
3.概率分析。通过计算项目净现值的期望值以及净现值大于等于零的累计概率,为项目的取舍提供决策依据。如果计算出的累计概率值越大,说明风险越小。概率分析一般可按以下步骤进行:选定项目效益指标作为分析对象,并分析与这些指标有关的不确定性因素→估计出每个不确定因素的变化范围及其可能出现的概率→是计算在不确定因素变量影响下效益的期望值→是计算出表明期望值稳定性的标准偏差→是综合考虑期望值和标准偏差,说明在该不确定因素情况下效益指标的期望值以及获取此效益的可能性。
(七)贷款风险与效益评估
1.贷款相关风险评估。依据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项目建设中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施工情况、关联企业情况以及对生产经营带来风险的重大事项进行评估,发现分析借款人可能出现的能力风险;可能出现的影响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可能影响项目按期完工的风险;未来市场行情变化对借款人还款能力产生的影响;关联企业可能带来的经营风险进行分析以及重大建设项目、体制改革、法律诉讼、重要的人事调整、作假账、欠税、参与股票市场、期货市场交易等,对借款人其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
2.贷款风险防范措施评估。主要是调查落实借款人提供的风险准备金的来源、占贷比、管理方式等情况;保证人的保证意愿表达的真实性和合法有效性,保证人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否达到规定的企业信用等级,通过计算并分析保证率指标,对保证人的代偿能力进行评估;审查提供抵质押物的业主或第三人是否是依法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抵质押物(权利)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抵质押物价值进行估算,或对有资格机构提供的抵押物价值评估结论进行审查,提出合理的抵押率;审查抵质押人是否将已设定抵质押的价值部分再作抵押。以共有财产为抵质押物的,应有抵质押人对该财产占用份额的证明及其他共有人同意以该财产设定抵押的证明;抵押物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营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所有的,应有该公司(企业)董事会或发包人审议批准的文件。
3.银行相关效益评估。分析本次项目的增量贷款对我行稳定和增加存款、扩大结算业务、拓展中间业务的影响;分析增量贷款对盘活贷款存量、改善贷款结构、降低贷款风险的影响;分析增量贷款给我行带来的社会知名度、社会影响力等间接效益。
4.社会效益评估。评估项目社会效益应从宏观角度特别是从农业和农村经济及社会发展角度考察项目实施以后,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效益。
第二十四条 调查人根据调查(评估)分析情况,形成调查(评估)报告,贷款调查小组负责人应对贷款调查报告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贷款调查报告的内容有无遗漏、各项基础数据选取是否合理、各项指标计算方法是否正确、是否有明确的调查意见等。如无异议交有权审批行客户部门负责人审核。贷款调查(评估)报告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完整。要明确是否同意办理该笔贷款,如同意,还要提出贷款建议,包括明确贷款种类、用途、金额、
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信用或担保方式、贷后管理和其他风险防范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 客户部门负责人对申报材料和调查(评估)报告进行审核,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如果审核和调查(评估)均不同意办理该笔业务或调查(评估)结论与审核意见不一致的,由调查人补充或重新调查(评估)后意见仍不一致的,要说明理由,报分管行长同意,逐级批复至开户行,由开户行客户经理及时回复客户。如果审核和调查(评估)均同意办理该笔业务的,由调查人填写贷款办理程序记录表,随同申报材料、调查(评估)报告及有关文件(合称信贷项目报批材料)一并整理后,送同级行信贷管理部门。同时在CM2006系统中完成发起调查,客户部门负责人在CM2006系统调查审核后。并发送省分行信贷管理处审查环节。
第二十六条 信贷项目报批材料要求。信贷项目报批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及时、规范,所反映的最近月份的内容和数据距离客户部门向审查部门提交日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含)。报批材料应按照总行信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相关要求整理。除客户部门出具的调查(评估)报告外(调查(评估)报告单独编制页码),其余材料按信贷档案管理的要求分卷装订(A4幅面、左面装订),在有内容的每页外上角统一编制页码。审查过程中需要补充报批材料的,补充材料按上述要求单独编码装订。报批材料凡是复印件(有内容页)必须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并由调查(评估)小组成员签名确认。信贷项目报批材料包括:
(一)上报行报批信贷项目的行发文。上报行行发文标题格式为:“关于XX(借款申请人)申请XX(金额)XX(信贷项目种类)的请示”。主要内容包括:借款人名称、信贷项目种类、借款人业务范围、借款用途、基本条件,对信贷项目的金额、期限、还款来源和还款计划、利率、贷款方式、还款方式等。
(二)贷款调查(评估)报告。贷款调查(评估)报告由封面、目录、正文、附表、附件和封底组成。在报告封面上应列示调查(评估)人员名单并由客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如果在上一笔贷款批复后两个年度内就同一借款人再次提出的借款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续审报批材料,贷款调查报告内容原则上可以适当简化,重点反映借款申请人生产经营、已放贷款使用及贷后管理等情况,对上次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批复时间及报批审查材料变化情况进行说明。如借款申请人出现重组、收购、股权变化等重大事项的,续审贷款调查报告不得简化。
(三)其他报批材料
1.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和准政策性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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