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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记载会议经过尤其是表决等重要事项,做会议记录非常必要。参照法庭庭审笔录的形式,会议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主持人(法官或会议主席)、主要内容、会议议程及与会人员等情况,尽可能准确详细,并由会议主持人(法官或会议主席)签字,作为会议文件入卷备查。 九、 会议摄像:
除了会议记录文字记载外,另一重要记载手段是照相或录像,较之文字记载更显形象直观,尤其是录像,作为视听资料,对有争议的问题更有说服力。除了作为会议资料留存外,也是不可多得的学习或宣传资料。 十、 会场清理:
这是会议扫尾工作,由于很多会场是临时使用他人的,会场清理就应认真来做。首先将带到会场的物品收集齐全,如笔、印泥、座签、条幅、多余的资料、饮用水等,座号可重复使用,小心收集。其次将会场桌椅尽可能恢复原状,若有毁损要明确告诉并妥为解决;最后清理垃圾,关闭灯光音响空调,将会场钥匙正式交给移交人,并表示感谢。
十一、 会场突发事件的预见和应对: 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不同,特别是一些较真的债权人,可能因会议决议对其不利而当场发作,或对债务人代表人不满责难,引起其他债权人哄闹,严重的甚至导致会议无法继续进行。因此,在会前这些问题应充分沟通化解,尤其是人数较多的会议,小的冲突可能就会引起大的问题。这就要求会议组织者有一定的预见能力并制定相应预案。
另外,会场上债权人可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询问,除非特殊问题,一般不予实质回答,可要求其会后再联系,或答应会后给其答复。这样做的原因,一是对债权人的问题短时间内难以给出完善的解答,二是会场上人很多,不当的回答会引起其他债权人的连续发问,或引起群体不满或骚乱,局面难以控制甚至无法收拾。所以。掌握一个原则是:会上不解决任何复杂问题,并引导债权人迅速离开会场,少一分钟逗留就少一分麻烦。 十二、 会议人员配置和训练:
一般会议所需会务人员约十人左右,规模大的会议需更多。除了精心组织外,人员对会议情况熟悉及工作熟练程度很重要。由于大部分人员是临时召集,对案件情况很难做到心中有数,遇到问题可能无法作出准确判断,影响会议流畅进行。所以会前的沟通就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尤其是计统人员实际工作能力要求更高,必要时可做模拟训练。 十三、 会议文件的整理:
会场上由于时间紧张,会议文件不可能仔细整理,但如果可能,应在会议召开间隙核对一下签到表有无遗漏,尤其是迟到的债权人,以便趁债权人在场时予以补签,否则会后再补较麻烦。会后应抽出专门时间对会议资料进行梳理,如签到表,债权确认书、表决表、会议决议等,并分门别类予以存放,以备查。同时还有洗照片及刻录光盘等细节工作。
十四、 会后问题的反馈和解决: 由于会上出现各种情况,会后有的债权人对会议决议提出异议,或者是债权数额,或者是申请优先权等。一般要求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据,以便审查。然后应根据案件事实及有关规定,与相关方面充分商量后给出明确答复,以免矛盾加剧或波及其他债权人,扩大不利影响。 十五、 会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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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者应对会议全盘予以思考,尤其是细节问题重点审查,找出准备不充分或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的漏洞或不足,认真总结,必要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即便不追究责任也是吸取教训,对自己或是他人都是一种提醒,避免以后再犯同样或类似错误。为日益完善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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