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锯料车间绩效考核资料汇总
锯料车间管理制度汇总
培训周期 工 时 考 工序名称 核 普通工序 关键工序
50% 30% 100% 40% 80% 第1个月 第2个月 第3个月 (4)新进调试工第一个月所产生的工时归师傅所有,从第二个月起按上述比例考核,如超过考核工时,超出部分师徒按40%和60%进行分配。
2、转岗人员
(1)转岗人员的培训时间为:普通工序为半个月;关键工序为1个月。
(2)人员培训期满后,由锯料车间质量员、工艺员及车间主任负责对其应知应会或操作技能等方面进行考评。
(3)转岗人员若考试不及格者必须重新进行培训。在重新培训期间,指定的师傅仍必须承担该员工重新培训的义务,不再享有补贴工时。
(4)同类岗位转岗按下列工时结算方法: 培训周期 工 时 考 工序名称 核 普通工序 关键工序 五、师傅带徒的有关奖励 100% 50% 100% 第1个月 第2个月 1、在绩效奖金中体现技能水平等因素较多的员工,有传授技能、培训其他员工的责任,每年要求其培训合格3-5位员工。对于未达到要求(无培训要求除外),在次年薪酬调整时考虑其适应性。
2、车间主任有义务负责员工的培训,故不予奖励。
3、绩效奖中未能充分体现而要求其负责培训的员工,根据岗位培训周期及难易程度,经锯料车间培训考核合格对师傅加奖50-200元。
六、员工培训有关考核
1、凡要求参加培训者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违者扣绩效2分/次。 2、在培训期间无理取闹、破坏培训秩序者,考违者扣绩效5分/次。
25 / 26
锯料车间管理制度汇总
3、凡无故不参加培训及考试者每次扣绩效5分。
4、新进厂人员培训考试不及格者,指定师傅扣绩效2分;重新培训后补考仍不及格者扣车间绩效2分,并换岗。
5、转岗人员培训考试不及格者扣绩效2分,指定师傅扣绩效2分;重新培训后补考仍不及格者考核扣绩效5分并扣除当月绩效奖。
七、本规定如与公司相关规定相冲突的,则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6 / 26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