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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登记类别: 设备种类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品种 设备代码 设计使用年限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设备使用情况 安全管理人员 单位内编号 使用场所类别 运行状态 投入使用日期 产权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性质 制造单位名称 制造许可证编号 设备制造日期 制造 与监设计文件鉴定机构 检情鉴定报告书编号 况 制造监检机构 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 锅炉 设备类别 产品名称 设备型号 固定资产值 万元 邮政编码 所属行业 安全管理机构 联系电话 设备使用地点 设备地理信息 经 度 纬 度 海拔高度 联系电话 所属行业 产品编号 产品合格证编号 产品图号 制造监检证书编号 共2页 第1页
设备施工施工许可证编号 情况 施工告知日期 设备工作参数 设备保险情况 工作压力 介质 保险机构 保险险种 保险费 变更项目 检验机构 设备检验情况 机构组织代码 检验日期 检验报告编号 施工单位名称 Mpa 施工类别 施工竣工日期 工作温度 运行热效率 万元 变更类别 保险价值 保险金额 变更原因 检验类别 检验结论 下次检验日期 万元 万元 变更日期 Mpa % 设备变更情况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并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 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或者专用章)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 首次定期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 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监管类别: 使用登记证编号: 共2页 第2页
锅炉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a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试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等。
a2 设备基本情况 a2.1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锅炉”。 a2.2 设备类别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或者“余(废)热锅炉”。
a2.3 设备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品种。承压蒸汽锅炉填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生活锅炉;承压热水锅炉填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填气相炉、液相炉;余(废)热锅炉填烟道式锅炉、管壳式锅炉、烟道与管壳组合式锅炉。
a2.4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 a2.5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a2.6 设备型号
也称产品型号,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 a2.7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设计文件等技术资料填写。技术资料未提供的,划“——”。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本栏应为“使用年限”。
a2.8 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设备购置时的固定资产值(万元)。
a3 设备使用情况 a3.1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a3.2 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号等。 a3.3 组织机构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 a3.4 邮政编码
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a3.5 单位性质
填写单位经济类型(成分),按照国有、集体、私有、外商、港澳台、合资等。
a3.6 所属行业
参照GB/T 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于使用单位可以分为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可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食品制造、石油加工、化学、医药制造、化学冶炼及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他制造业)电力、燃气、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可分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其他运输业)、其他行业等。按照括号外的大分类填写。 a3.7 法定代表人
填写使用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或者个人企业的业主姓名。 a3.8 安全管理机构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锅炉安全管理的内部机构,如设备处(科)。没有安全管理机构的,可划“——”。如果安全管理委托专业服务机构负责,则填写委托的专业服务机构名称。
a3.9 安全管理人员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锅炉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如果聘用专业服务机构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则填写该人员的姓名。
a3.10 联系电话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锅炉的专职或者兼职、聘用的安全管理人员的联系电话。 a3.11 单位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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