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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经学作业(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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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0 1:35:07

浪子的比喻

(路15:11—32)

前言

在路加福音15章中,记载了3个比喻,他们分别是“失羊的比喻”、“失钱的比喻”和“浪子的比喻”,这三个比喻充分显示了主耶稣在世上工作的宗旨,“人自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10)。这让我们看到神切切盼望失丧之人都蒙救赎的迫切心愿,特别是浪子的比喻,可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短篇故事,下面我们来逐一探讨。

背景

首先我们应看到这比喻是针对当时的法利赛人和文士讲的,他们看到耶

稣接待税吏和罪人,又同他们吃饭,便心中不满私下议论。一是,为纠正他们的错误心态并让其明白天父旨意,特设此比喻。“法利赛人”是新约时代一个主要的犹太宗教党派,来源可追溯到公元前二世纪反抗希腊化的一群犹太祭司。他们严格遵守律法和传统,成为律法主义者。除了少数法利赛人尊敬耶稣以外,

大部分法利赛人都是处处跟耶稣作对(可2:16,约11:57),耶稣职责他们是假冒伪善的人(太23:)。“文士“大多指那些专门从事研究和解释摩西律法的人,有时指替别人核点数目写文件或书信的人(士5:14耶36:32结9:2诗45:1)。王宫里的文士是负责把国政和行政工作记录下来(王下22:耶36:10)。最初的文士是由祭司担任,被掳之后,文士负责收集并抄写

文件,有许多他们收集的作品后来编入旧约圣经。由于文士具有特殊知识,在旧约末期,他们都成为教师(代下34:23拉7:6,10-11尼8:9,13:13)。新约时代祭司不再担任文士,他们是具有影响力的教师和律法师。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里,文士和法利赛人是站在同一阵线(太12:38,15:1),他们常和大祭司和长老们联合反对耶稣(可15:27)敌对使徒(徒4:5,6:12)。“税吏”是受罗马政府委派在各地区收税的人,他们经常向百姓征收超过他们因该交纳的税额而引起众人的讨厌(9:9—13,路19:2)。由于服务于罗马政府,故在犹太人心目中犹如“汉奸、卖国贼”一般,为犹太人所不齿。“罪人”是当时法利赛人用的特别称呼,指那些不遵照法利赛人礼仪规范生活的人。

15章中的比喻有它特殊的背景耶稣与一些在正统人士眼中视为罪人的男女

连在一起,对文士法利赛人来说,是一种冒犯,法利赛人把那些不守律法的人归类,统称为属世之民,在法利赛人与“属世之民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把女儿嫁给这样的人,那就等于送羊如虎口。法利赛人的规则写道,“当一个人是属于‘属世之民’时,不可把金钱托付给他,不要相信他的作证,不要把秘密泄露给他,不可委他为孤儿的鉴护人,不可委他为慈善机构的管理人,不可在旅途中与他结伴。法利赛人严禁在这些人家中作客,也不可邀请这些人到家中,可能的话也不可与这些人有生意往来。法利赛人的目的,就是特意要避免

与这些不守律例细则的人交接。很明显,他们看到耶稣和这些人相处一起,一定大为震惊,因为这些人不但是粗鄙的,而且是罪人,与这些人相交,必然玷污自己。如果我们要对这些深动的比喻有更深刻的理解,那便要明白严厉的犹太人的想法,他们不会说:“一个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为他欢喜,而是说:“一个罪人除去,在天上也要为此欢喜。”他们所盼望的并不是罪人的得救,而是罪人的毁灭。正统之士会把税吏和罪人不放在眼里,认为除了毁灭之外别无用处,但上帝且不是这样,上帝喜欢那些从不走错的人,但在他心里,看见迷羊重返,浪子回头,实在是喜上加喜的事!。

现在我们来看看这个比喻中的真理:

一、慈父的忍耐(11—12节)

这个比喻应该称为“慈父的比喻”,因为所要说明的乃是慈父的爱,而不是

描述儿子的罪。按律法规定,父亲的产业大儿子要承受三分之二,小儿子则承受三分之一(申21:17).但通常是在父亲过世以后才继承,除非父亲主动提出,这里是小儿子(浪子)主动提出分开家业。此举一定让父亲很伤心,因为(1)表明小儿子厌恶父亲和家,(2)小儿子言外之音是:“你即老不死,就把属我的分给我吧,表明小儿子对父亲的冷酷无情。父母对儿女呕心沥血,寄予厚望,而浪子的回应让父亲心碎,但父亲并没有暴跳如雷,严斥历责,据理力争,而是遂其所愿。他晓得小儿子终会耗尽所有,吃尽苦头,若要使小儿子悔悟归正,只有让他历尝艰辛,方能改变。这里让我们看到这位慈父的忍耐和卓越的眼见以及宽阔胸襟,这种忍耐非有慈父心肠是难能做到的,而恰恰是这种因爱而产生的忍耐使小儿子得到了历练,在困苦绝望中还有一丝希望——回父家,父亲

不会撇弃我。这种“忍耐”里包含着刻骨铭心的血缘之爱,而不是娇惯纵容,故为小儿子的回归预铺了道路,这也让我们看到慈爱的天父为着人类的悔改回家,天天忍耐世人的顶撞、责难、反对、甚至否认……。

二、慈父的等待(13—20节)

小儿子得到产业后,迫不急待地变卖一切离家去了,在他乡任意放荡、浪

费资才,不久便耗尽一切,穷苦起来,以致沦为下人,放猪为生。吃不饱穿不暖,受尽责骂屈辱甚至恨不得拿猪吃的豆荚充饥也得不到。猪是不洁之物(利11;7、申14;8),猪肉不能吃,放猪亦是可耻下贱的。“豆荚”是家畜的饲料,除非人实在没有可吃的,否则不会吃它。小儿子沦为如此境地,让人可怜,也让人拍手称快,因纯属咎由自取,自作自受。但最宝贵的是小儿子在苦境中醒悟过来(17节)。通常人只有在患难困苦中才会“醒悟”,富裕的生活,舒适安逸的环境只能使人私欲增长老我膨胀。浪子在苦境中并没有自暴自弃,反而醒悟,做出了三个结定。(1)父亲雇工众多、口粮有余,自己不能饿死他乡(17节)。(2)要立即回父家,不是苟且偷生厚颜无耻地再去依赖老爸,而是痛悔的说:“父亲,我得罪了天,有得罪了你”。(18节)。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人犯罪,不但是得罪人也是得罪神了,这是浪子悔悟后正切的认识。(3)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个雇工吧(19节)。这是一个真正悔改子人自卑的具体表现,这个“不配”道出了浪子对自己最深刻的认识。浪浪子一序列的反应和想法促使他立即起来赶往父家。“相离还远,他父亲看见,就动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20节)。这是多么感人的场景!!!。这里的“相离还远”说明浪子回家时离家还有很远一段路程,父亲就看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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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的比喻 (路15:11—32) 前言 在路加福音15章中,记载了3个比喻,他们分别是“失羊的比喻”、“失钱的比喻”和“浪子的比喻”,这三个比喻充分显示了主耶稣在世上工作的宗旨,“人自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10)。这让我们看到神切切盼望失丧之人都蒙救赎的迫切心愿,特别是浪子的比喻,可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短篇故事,下面我们来逐一探讨。 背景 首先我们应看到这比喻是针对当时的法利赛人和文士讲的,他们看到耶稣接待税吏和罪人,又同他们吃饭,便心中不满私下议论。一是,为纠正他们的错误心态并让其明白天父旨意,特设此比喻。“法利赛人”是新约时代一个主要的犹太宗教党派,来源可追溯到公元前二世纪反抗希腊化的一群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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