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90306】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签订,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守约方的损失。
2.在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先决条件成就时,任何一方拒绝或者拖延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均属于重大违约,应按照甲方(或通过其关联公司)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的30%支付违约金。
3.若甲方阻碍本次收购先决条件成就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则除无权索要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按照本次收购总价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为各方就丙方的股权转让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或会议纪要、来往电文与传真、信函等,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生效
本协议于甲方及乙、丙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非经各方一致通过,不得终止本协议。本协议不可撤消。
第十八条 协议文本
本协议书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丙方【】份。
【以上均仔细阅读,以下无正文】
第 9 页 共 10 页
(本页无正文,为《股权并购框架协议》的签署页) 甲方:
鲍全(签字):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
Xx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 xx(签字):___________
xx(签字):___________ 丙方: 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 第 10 页 共 10 页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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